大院网-山西大院资讯网

 

 

0

 

山西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开展教育帮扶

网络编辑 大院生活 2022-11-29 11:04:24 0 社区 社会 明确
12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教育帮扶试行办法—— 山西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开展教育帮扶

11月24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等12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出台了《山西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据介绍,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后,我省在社区矫正规范执行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形成了“1+7+1+1”的制度体系,但在教育帮扶方面没有一项操作性强的制度,《办法》的制定出台,填补了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制度空白,使我省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办法》共7章53条,具体内容立足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坚持“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原则,紧紧围绕“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这一目标,从教育矫正、心理辅导、社会适应性帮扶、公益活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特别规定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

《办法》体现了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开展教育帮扶。明确规定教育帮扶工作在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下,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社区矫正机构具体执行,相关部门依法协助配合,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同时,明确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力量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开展技能培训、捐助物品物资等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扶,并在申请社会救助、参加社会保险、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帮助,体现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办法》对教育矫正的主体内容方式等进行全面明确。对社区矫正教育的履行主体从决定机关教育、执行机关教育方面进行明确;对教育内容从法治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心理辅导等方面进行明确;对教育方式从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入矫教育、矫中教育、解矫教育以及网络教育进行明确,更能体现可操作性。

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办法》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保密、就学、就业等方面的教育帮扶协调作出规定,特别是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有歧视行为的,明确规定由教育、人社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和依法处理,充分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记者杨文)

(责编:张婷婷、桑莉媛)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0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qzgl/1810.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关于山西大院新闻网

山西大院是公共的资讯平台,公开,绿色,守法,其主要目的服务于广大本地网民的综合门户网站,还拥有强大的本地公共服务导航一站式进入本地各大政府服务平台方便业务开展。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protection: All articles, text, video, pictures, music sources and network reproduced non-original works, only for learning and communication, the content of the article information does not mean

that the network agrees with its views or is responsible for its authenticity, if there are any problems, please contact the webmaster for processing at the first time!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文字,视频,图片,音乐来源与网络转载非原创作品,仅限于学习交流,对文章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站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