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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封控影响企业履约怎么办?可否因“不可抗力”免责?

网络编辑 财经 2022-04-19 18:24:57 0 疫情 当事人 不可抗力

疫情封控持续的当下,上海中小微企业如何面对合同因此无法履行等问题?一财记者就此请教多位律师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上海企业因疫情出现不能履约现象

“目前,公司合同执行不太顺畅,这包括了产品交货受阻、款项支付延迟等。”在第一财经16日上线的“抗疫助企平台”上,位于临港的科技型企业“上海奥科赛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这样写道。

在此后一财记者的追踪采访中,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自主研发并制造飞行器,研发费用就占据营收比例超过7成,其中,“风翎号”水陆两栖轻型运动飞机曾获得过多项国内外航空领域大奖,可实现搜救、定位等多种功能。

“我们前期累计了约70架‘风翎号’订单,已有一部分交了定金,本计划今年能小规模交付10架的,现在也有很大不确定性了。”该负责人说,这种情况下公司一直都还在坚持,希望能尽快复工复产。

一家位于金山的制造企业负责人也在平台上留言表示,“公司仓库的机电设备是需要供应给海外建筑项目的订单,由于物流运输通道受阻,迟迟未能发货,现已面临违约风险。”

记者致电该负责人得知,当下企业工厂已停摆近2个月,员工全部处于封控居家状态,前期积压了许多订单无法开工,只能干着急,“另外,疫情也使得回款变慢,资金周转不灵,希望能尽快复工复产,我们也能减少各种损失。”

上述的“抗疫助企平台”是第一财经为疫情中的上海中小微企业开通的求助平台,意在为它们解决迫在眉睫的问题,可以点击第一财经“抗疫助企平台”后填写情况,记者将全力采访有关部门或联合服务机构专家后答疑解惑,或将情况转递给有关部门。

在已收到的求助信息中,多位企业负责人提出了这个较为棘手的问题:企业因疫情封控而无法正常发货、无法按时履约合同怎么办?他们迫切想要知道的是:受疫情影响,作为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不能按时履约时负有哪些义务?可否因“不可抗力”免责?

合同当事人需尽的义务

上海高院于4月5日发布的《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三》(下称《系列问答三》)中已经涵盖这种情况,“合同当事人受到疫情影响不能履约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因受疫情影响发生履约障碍的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对方当事人也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为此,“抗疫助企平台”联合服务机构、上海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君强表示,具体操作层面上,建议企业将相关情况同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留存该等通知及内容。

“抗疫助企平台”联合服务机构、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邱茂波称,双方当事人都有尽快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如果因为未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有可能要自行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中,就规定了‘当事人对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损失扩大有可归责事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不可抗力”如何适用,《系列问答三》提到,“疫情期间发生履行迟延等情形,当事人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时应区分具体情况,考量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对义务履行的具体影响,作出不同处理。基于不可抗力主张免责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对于非金钱债务的履行,例如货物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原因迟延复工、被采取隔离措施、政府征用等导致无法正常履行交货义务,一般可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除或部分免除责任。

可否因“不可抗力”免责

那么,上述买卖合同的当事人该如何具体操作?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倩表示,买卖合同的处理涉及违约金、交货期两种方式。第一,合同当事人可以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责,这样可以避免产生违约金。第二,当事人还可以主张变更履行期限,期限变更之后也就不存在延期交货问题。

钱倩进一步表示,比如,当事人在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责时,应该就不可抗力直接导致民事义务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并且,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此外,当事人还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对方当事人也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再比如,当事人在变更履行期限时,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明显不公平‘为由来主张求变更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价款数额,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支持。合同变更后,当事人不得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钱倩说,若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可主张解除合同。

对于《系列问答三》提到的企业可“基于不可抗力主张免责”,钱倩表示,企业可以开具不可抗力证明,能否适用不可抗力需要具体分析。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可以出具不可抗力证明。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贸促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并据此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钱倩提醒,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适用规则确定适用的是外国法或者涉外商事合同对“不可抗力”条款有明确及严格范围规定的,则需要根据所适用的外国法律规则另行判断。

对于合同履行延迟而造成的资金周转慢、客户流失等情况,张君强给到建议称,企业一方面可以增加催促合同对方当事人尽快付款的频率,敦促对方尽快付款;另一方面,也要及时咨询企业所在地关于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而给予企业的税收、社保减免、返还以及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

而对于员工人力成本方面,两位律师均表示,如受疫情影响公司无力支付全部工资的,建议与员工协商处理工资、奖金发放等,寻求企业与员工共渡难关的妥善方案。 【编辑:张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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