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应用市场运营者承担着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的公共职能。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一起因冒名App引出的纠纷进行了审理,认定某应用市场运营者未对上架App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尽到审查义务,导致上架的冒名App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判令该运营者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原告某公司诉称,原告在案外诉讼时,得知其公司在被告运营的应用市场中“注册”了某贷款App,因该App存在商标侵权事由被案外法院判令承担侵权责任。然而,经原告核实,其从未在该应用市场中注册过任何账户以及App,该注册行为实为冒用。原告认为,被告某应用市场运营者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没有对应用软件注册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必要的核实,未能尽到用户身份管理义务,致使原告的企业信息被冒用注册涉案App,进而导致原告被案外人追责,被告应对其造成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某应用市场运营者辩称,涉案开发者账户以原告名义注册,提交了合规的资质文件,被告不存在审核过失。涉案App在上传时提交了相关资质文件,合法合规,被告没有任何过错。面对海量的应用信息,法律没有规定、被告也没有能力事先审查网络用户上传的应用是否侵害了他人的权利。同时,被告尽到了事后监督义务,及时下架了涉案App。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规定,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承担对应用程序提供者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等审核的义务,同时有对应用程序提供者发布的应用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的义务。
本案中,涉案App在注册开发者账户时,提交的营业执照与原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部分的内容存在显而易见的区别。被告完全有能力对应用程序提供者提交的营业执照材料进行形式真实性审核,在表面内容存在明显差异时,应注意到营业执照虚假问题。然而本案中,涉案开发者账户在提供虚假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仍完成了注册,可见被告并未尽到对涉案开发者账户的审核义务。
此外,涉案App为金融借贷类应用程序,该类App关乎我国金融安全与稳定以及应用程序使用者的财产权益,而在涉案App上架申请材料中,并未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材料。同时,提交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亦无“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标识。
综上,法院认为,被告并未尽到对涉案App的审核义务,导致涉案App冒用原告名义上架,损害案外人合法权益并由原告进行赔偿,被告构成帮助侵权,应对原告承担相应责任,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因案外诉讼所支出的经济损失及相关合理开支。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作为不具有行政监管职权的普通民事主体,在判断其是否尽到审核义务时,应以其审核能力为限。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裁判明确了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对准入应用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承担的审查和管理的义务边界,对于促进行业治理、净化网络空间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今后此类案件的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与参考意义。 【编辑:宋宇晟】
周边众筹破亿,“杀疯了”的流浪地球会有主题乐园吗?
把权力当“提货券”的市委原书记,犯案超90%牵涉土地
世界黄金协会:2022年全球黄金需求创11年新高
台湾曝象牙交易案 舆论谴责“开动物保护倒车”
31省份政府工作报告如何应对“超预期因素”?
山东一男子千里骑行赴鄂答谢33年前“热饭恩”
IMF最新展望:预计2023年全球经济增长2.9%
文旅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正式公布
西藏民间女足赛事:关于重返青春和足球热情
【寻味中华】广式打边炉:一炉靓汤,浓淡皆可入味
2022年GDP版图:江苏紧追广东,安徽进前十
春节假期结束,“乙类乙管”措施落地见效
损人害己!美国半导体协会:对中国设限或损害本国产业
国际体育赛场年味十足,连梅西都穿上了定制中文球衣
“开局就是决战!”多地“新春第一会”拼经济
他妄言2025年与中国开战!五角大楼回应
泽连斯基:太难了,我们需要更快地获得更多武器!
台当局新行政团队“绿色大风吹”,网友:换汤不换药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zcjh/caijing/57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