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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N号房”创建者及共犯终审获刑34年及15年

网络编辑 国际 2021-11-11 15:11:22 0 号房 博士 团伙

11月11日电 据韩媒报道,当地时间11日,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第一庭驳回“N号房”创建人,现年24岁文亨旭的上诉,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4年。同时,大法院还驳回“N号房”中,最引发关注的“博士房”二号人物,现年20岁姜勋的上诉,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N号房”事件是指韩国系列网络性犯罪事件。据媒体曝光,有人在即时通讯平台Telegram上建立私密付费聊天组,分享女性不雅照,涉及强奸、严重侮辱女性等,画面不堪入目,手段极其残忍,还包括未成年人。此事引起轩然大波。

据报道,当地时间11日,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第一庭驳回文亨旭上诉,维持二审原判。

二审以违反《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强制猥亵等罪名,同时判处“N号房”创建者文亨旭身份信息对社会公开、通报10年,限制在儿童青少年机构和残疾人福利设施就业,佩戴定位监控电子脚镣30年。

文亨旭涉嫌于2017年1月至2020年初,先后1275次唆使、胁迫21名未成年受害者自拍,并发送不雅视频、图片,以供自己制作和收藏。

2019年9月,赵主彬成为“N号房”运营者,他的外号为“博士”,因此他管理的聊天室也有人称作“博士房”。

报道称,大法院第一庭驳回了“博士房”二号人物姜勋的上诉,维持二审原判。姜勋涉嫌于2019年9月至11月同主犯赵主彬共谋,胁迫包括7名儿童、青少年在内的18人拍摄、制作性剥削视频,以牟利目的在Telegram“博士房”销售、传播,并以违反《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和组织犯罪团伙等罪名被起诉。

姜勋自“博士房”开设初期起,协助主犯赵主彬管理、运营。检方认为,“博士房”团伙以犯罪为目的分工协作,指定内部规则,不只是单纯分享淫秽信息,认定其为犯罪团伙。

大法院终审判处赵主彬42年有期徒刑后,当天同样认定姜勋组织、运营犯罪团伙的罪名成立。

姜勋和赵主彬因胁迫女性提供自拍裸照,于2020年4月被另行起诉的案件,目前正在一审审理。据此预测,二人的刑期还将延长。

为了躲避搜查,运营者不断新建和解散聊天室,并以数字命名为“1号房”、“2号房”等,因此被统称为“N号房”。 【编辑:孟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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