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总结前一阶段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实践探索,主要从财务管理体制、资金筹集、资金营运、资产和负债管理、收益分配、财务清算、财务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旨在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活动,有效防控经济活动风险,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学生、家长、从业人员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管理办法》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体制。强调要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参与财务重大决策和监督的管理制度,其法定代表人对本机构财务工作和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明确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要求。
《管理办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财务活动提出了全面规范要求。一是资金筹集方面,明确了举办者的出资义务和不得抽逃出资的要求,同时禁止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禁止中小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二是资金营运方面,对校外培训机构收入归口、预收费监管、合同签订和退费做出规定,强调其融资及培训服务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要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决策制度,明确大额资金支出的程序、方式、规则。三是资产和负债管理方面,强调要维护资产安全与完整,禁止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明确培训机构申请贷款的使用方向,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四是收益分配方面,明确了培训机构净资产(利润)的使用与分配方式,强调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举办者不得分红或取得其他投资收益。五是财务清算方面,规定了培训机构的清算情形、清算主体、剩余财产清偿顺序和支配,要求首先清偿应退学生培训费。
《管理办法》强调校外培训机构要按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立内部审计和审计公示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调关联交易要实行信息披露,明确了地方各级教育、财政、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民政、市场监管、税务管理等部门相应的监督检查职责。
下一步,教育部、财政部、科技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抓好落实,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确保行业健康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编辑:房家梁】
生涯800球!梅西世界杯后三星首秀,场面相当壮观
中国驻缅大使:望缅方同中方协作打击跨境网诈等犯罪活动
高价买不到称心服务 父母老了谁来帮我日夜照护
教育部等五部门:禁止中小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新漫评:强推核污水排海 日本“恐袭”太平洋
通胀高企银行倒闭,民众担忧难消 拜登支持率跌至38%
追忆“中国预警机之父”:他为国家做出了“争气机”
紧盯急难愁盼、防止作秀,多省份部署调查研究
全国两会后,书记省长频繁跨省“串门”
“五个一百”:讲好中国正能量故事
结核病防控为何这么难?中疾控主任道明原因
世界富豪们正把钱从美国、瑞士转到香港?真相是→
“特朗普被捕”AI图片,为何能堪比大片
“月掩金星”24日上演,如何观测?
牙膏监管新规来了!12月1日起实施
女演员被困厕所自救脱困 五星级酒店致歉称原因无从判定
人这一辈子,一定要去一趟塔河!
教育部:2022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1.85万所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zcjh/jishixinwen/1242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