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闽南网
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进一步优化出行结构和道路资源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中心市区部分道路车道功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01
将坪山路辅道(北起坪山路与丰泽街路口,南至坪山路与泉秀街路口)双向最外侧机动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道专用车道,专用时间为每日7:00至9:00和17:00至19:00,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只允许核定载客人数为5人及以上且车辆乘员为2人及以上的载客汽车、公交车辆、校车和大型载客汽车通行。
02
中心市区公交专用道的专用时间由每日7:00至19:00调整为每日7:00至9:00和17:00至19:00。
对违反规定通行多乘员专用车道与公交专用道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进口抓拍和民警现场执法的方式,依法给予处罚。
请广大市民遵照本通告,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
特此通告。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1月30日
来源:泉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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