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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网称“赵德馨尚未提出被删作品继续传播”,本人:应恢复上架

网络编辑 国内 2021-12-11 12:19:01 0 中国 知网 教授

原标题:知网称“赵德馨尚未提出被删作品继续传播”,本人:应恢复上架

赵德馨赵德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在89岁这年,因为告赢中国知网火了。

赵德馨12月9日向澎湃新闻解释了为何下定决心起诉中国知网。他说:“我写文章费了很多功夫,用的是几年、几十年的成果。知网既不通知我,也不签订协议,也不付我一分钱,就拿去卖钱,特别是我的学生在用我文章的时候还要付钱。我看到的这个情况,就感到对知识分子太不尊重,对这些研究生也是不尊重的。”

在赵德馨看来,理想的情况应该是:一个平台为知识分子服务,应该给这些创作者报酬,然后再合理收取使用者的费用。

维权官司胜诉后,中国知网方面将赵德馨的文章全部下架。赵德馨就此说:“我没有管这个事情。对我来讲毫无关系,我真正的同行都知道我的文章发布在哪里。”而在此前接受《长江日报》采访时,他曾表示:“中国知网必须要改革,不能输了官司就下架我的文章。”

12月10日晚间,中国知网方面回应称,诚恳接受来自作者、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批评,全面检查在互联网业态下的著作权保护与使用授权方式,认真分析著作权授权链各环节的工作不足和瑕疵漏洞,虚心听取法律界专家、学者和出版机构的意见与建议,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单位一道正视问题、解决问题。

12月11日上午,对于中国知网方面的回应,赵德馨教授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中国知网应该在平台上恢复他的文章,这是他的权利。“第一,希望知网按照国家的政策办好,希望他们说到做到。第二,我同中国知网还有两个纠纷,那两个纠纷我希望他们采取知错认错、公开道歉的态度。”

“敢怒不敢言”

2013年,赵德馨决定起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这是“中国知网”的运营方。赵德馨表示,他本人有百十篇论文未经同意便被中国知网收录并售卖。

赵德馨12月9日告诉澎湃新闻,在维权过程中,有许多论文是他与别人合作完成、共同署名的。大部分共同署名的作者都愿意一起维权,但也有个别作者害怕中国知网下架自己的文章,所以放弃维权。

“这个事,知识分子很支持我,从教授到研究生,都觉得我做了个好事,今天还有研究生跟我讲‘赵老师我们是敢怒不敢言’。”赵德馨说,“学生明知道这个事情不合理,不敢得罪知网。”

赵德馨还提到,在整个维权过程中,中国知网从未和他谈过和解的事情。

根据《长江日报》早前报道,老人对中国知网擅自收录他的100多篇论文打起的官司全部胜诉,累计获赔70多万元。

“赵德馨教授的胜诉,既是为广大作者讨说法,也会影响有关期刊数据库的商业流程,使他们更加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长江日报》报道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万勇表示,很少有学者这样去维权,为赵德馨教授的行为“点赞”。

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赵德馨12月9日告诉澎湃新闻,他的律师起初感觉这个案子没有胜算,不一定赢,因为中国知网非常强势,不好接触。不过,赵德馨还是坚持打官司维护权益。

有网友提到,作者在期刊发表论文时,是否已经将相应的著作权利让渡给期刊?因此中国知网从期刊处获得相应权利后,收录文章并售卖就不构成对作者的侵权。

赵德馨告诉澎湃新闻,他曾向期刊投递论文时,看到过一些条款,但也没办法否定它,因为这个是面对所有人。但他就此咨询过法律人士,对方表示这些条款是无效的。

澎湃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 “赵德馨”,可以找到多篇案由为“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判决书,其中一份判决书涉及的是发布于《求索》2017年10期的文章《中国经济发展学论纲》,作者易棉阳、赵德馨。

在中国知网上,《中国经济发展学论纲》一文下载价格为4.5元。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中,《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提交与求索杂志社签署的《学术期刊数字出版合作协议书》以及求索线上采编系统中的版权协议,证明其使用涉案作品获得了赵德馨的许可。对此二审法院认为,求索线上采编系统中的版权协议,没有赵德馨的签字确认,赵德馨亦不认可该证据,不能证明赵德馨将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求索杂志社。故求索杂志社并未取得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其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签订《学术期刊数字出版合作协议书》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该行为亦未得到赵德馨的追认,不能视为《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取得了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通过“中国知网”网站(www.cnki.net)向不特定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下载阅读服务,侵害了赵德馨对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一审法院认定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对此,一位知识产权法领域资深专家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法院判决的关键理由是赵德馨未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给杂志社,协议未签字,在事实上合同未成立。

这位专家表示,作者在期刊发表文章时,签署相应协议让渡信息网络传播权时也要注意,应仅限于该期刊本身使用,期刊不能将信息网络传播权转授给其他机构。建议中国知网向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支付稿费,由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将稿费转交给著作权人,合理解决这一问题。

12月10日晚,微信公号“中国知网”就“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对于我社曾根据法定转载许可或通过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单位取得赵德馨教授文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过程中存在的工作不足,向赵德馨教授表示诚挚的歉意。”

这份说明还称,根据赵德馨教授作品此前的权利人北京世纪大医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以及后来赵德馨教授本人的诉讼请求,《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在中国知网删除了涉案作品,至今赵德馨教授尚未提出其被删除作品继续在中国知网传播的主张。对于媒体就这一问题的关注,该社将积极会同相关期刊编辑出版单位与赵德馨教授沟通,妥当处理赵德馨教授作品继续在知网平台传播的问题。

12月11日上午,对于中国知网方面的回应,赵德馨教授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中国知网应该恢复上架他的文章,这是他的权利。“第一,希望知网按照国家的政策办好,希望他们说到做到。第二,我同中国知网还有两个纠纷,那两个纠纷我希望他采取知错认错、公开道歉的态度。”

赵德馨表示,由他本人主编,湖北辞书出版社1990年8月出版的《中国经济史辞典》一书曾和中国知网有一个协议,协议规定中国知网有两个义务,“一个是别人用电子版得到的钱,要分给我多少。第二个是每年该书卖了多少钱、多少笔,要通知赵德馨。”

“可是从2006年签订协议起,到2013年,他一分钱没有给我,一次也没有向我报告。”赵德馨说,“此外合同协议上附有我的银行账号,他又冒用我的名义另立了一个银行账号,这两件事都要打官司。”赵德馨表示,这两个案子均已立案,希望知网能继续采取知错认错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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