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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滤芯滤出黑水

网络编辑 国内 2021-12-14 13:36:35 0 滤芯 检察官 黑水

原标题:“名牌”滤芯滤出黑水

知假售假,在第一次断了货源后没有悬崖勒马,而是又找到其他造假供货渠道。办案人员经调查核实,终于查清了这起假冒名牌滤芯案的来龙去脉——

“名牌”滤芯竟然滤出黑水

现场查获的部分假冒滤芯及包装现场查获的部分假冒滤芯及包装

官方电商售价在30美元以上的知名品牌冰箱滤芯,一家公司在国内外电商平台开店销售时,海外店售价十几美元,国内店铺售价20元至150元人民币不等。从外观看,该滤芯与知名品牌的原装滤芯差不多,真正使用起来的效果却大打折扣,甚至会过滤出黑水。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这种滤芯实际进货价只要十几元人民币。

11月8日,随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对一起特大假冒名牌滤芯案的被告人许某一审宣判,这条涉及多家知名品牌、销路辐射到国内和国外多个地区的侵权产业链被彻底斩断。

冰箱滤芯竟然滤出黑水

无锡市滨湖区的孙女士通过电商平台购买了三星牌冰箱滤芯,使用后没多久发现竟然滤出黑水,而且冰箱内气味大,噪声也大。她疑心买到了假货,后经厂家鉴定,该滤芯确系假冒伪劣产品。2019年9月10日,孙女士报警。

经前期侦查,公安机关追踪到一家名为“健康水精灵”的电商店铺,此店铺不仅售卖三星品牌的滤芯,还有LG、碧然德等知名品牌产品,售价比官方旗舰店便宜很多。

接到公安机关的情况通报后,滨湖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知识产权办案组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办案民警进行多次商讨。

经调查,该店经营者为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滤芯的公司,公安机关先后抓获许某、石某等10余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仿冒碧然德品牌水壶滤芯、三星和LG等品牌的冰箱滤芯、水龙头、包装盒、说明书、生产加工滤芯的模具等物。

为凑货款卖了三套房

面对办案检察官的讯问,许某交代了自己是如何走上知假售假道路的。据许某供述,她结识了自称能制作冰箱滤芯的陈某(另案处理),称可以通过开模具的方式生产三星等知名品牌滤芯产品。

其实,陈某及其工厂没有上述任何品牌的资质认证与授权,生产的滤芯产品都是仿冒的假货。

2016年初,为了与陈某合作,许某成立了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她是公司实际经营人。公司设有业务部和仓库,业务部主要在国内、国外的知名电商平台注册店铺,用于出售假冒滤芯,聘用业务员负责管理账号、店铺打理、销售等工作,仓库工作人员负责仓库货物打包、收货等。

为了这项“生意”,许某卖掉三处房产来凑齐货款向陈某下单订货,并陆续开始向海外客户发货,但好景不长,由于滤芯质量不佳,常遭到退货,生意并不像预想的那样好。2016年底,许某又遭遇了一个不小的波折:她借储存备货之机,私自将陈某的货物销售到国外赚钱,陈某知道后与她吵得不欢而散,她也一时断了货源。

许某知道自己并无出售三星、LG、碧然德等品牌的资质和许可,擅自销售已经触犯法律,经过这次波折她并没有悬崖勒马,而是又找到了其他造假供货渠道,继续定制滤芯。“之前我为了做这事亏了三套房子,有点不甘心,想继续销售假冒滤芯,赚回赔掉的钱。”当办案检察官问许某为何知假售假时,她这样回答。

夫妻分工退避幕后运营

许某向办案检察官坦白,因为知道销售假冒产品是违法行为,她感到害怕,于是逐渐减少在公司群里“露面”,同时开始让自己的丈夫石某参与公司业务。2019年,许某借怀孕不便为由,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公司的一名员工,看似退位,实则隐身幕后,依然与石某一同掌控公司的经营管理。

然而面对办案检察官的讯问,石某坚称自己无罪。他声称自己是“三无”人员,无职位、无股份、无办公场所,既没有获得过任何经济利益,也不能代表公司签署协议,一切都与他无关。

在侦查阶段的笔录中,他也坚持自己是“置身事外”的:“我每星期在公司的工作量只有一两个小时,和其他员工每星期至少40个小时的工作量比起来,我起到的作用比不上其他员工。”

但在该公司业务员的陈述中,办案检察官梳理出了石某的具体工作: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定销售策略、下达业绩指标、确定或调整产品价格等,明确了石某确是与许某共同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经过办案检察官对石某进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讲解,再加上系列证据,石某的心态开始转变,最终自愿认罪认罚,如实进行了供述并配合退赃和缴纳罚金。

调取第三方平台数据

由于该公司的假冒产品主要是通过电商平台销往国内及境外多个地区,要核实买家搜集相应证据不具有现实可能性,取证极为困难。怎么办?办案检察官认为,销售情况会在电商平台上留下客观记录,再结合主观明知、查扣侵权商品实物等能够认定为销售假冒产品。

在提前介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联络跨境电商第三方服务公司,通过提取第三方平台的数据,对销售数据引入专业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最终认定该公司在海内外销售假冒滤芯的犯罪金额为560万余元。

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分别于2020年10月23日、2021年8月13日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石某、许某提起公诉。今年6月8日、11月8日,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80万元;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50万元。其余8名该公司的涉案人员已于9月26日被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商家在进行投资创业,尤其是涉及销售品牌产品时要明确资质、授权等相关认证,规范进货渠道。作为消费者,在网购中购买国外进口品牌产品时要认准官方授权的指定旗舰店或网站,谨慎在名称相似的代销店、贩卖多种品牌产品的杂货店或售价远低于官方定价的店铺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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