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院资讯网

 

 

0

 

如何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网络编辑 国内 2021-12-15 13:00:32 0 黑名单 单位 制度

原标题:如何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今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对于有行贿行为的涉案单位和人员,按规定记入相关信息记录,可以作为信用评价的依据。笔者结合办案实践,对如何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健全与此相关的惩戒体系谈几点看法。

参与单位要全面。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单靠纪检监察机关远远不够,因为行贿人的主体身份比较复杂,既有单位行贿,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企业等;还有自然人行贿,包括公职人员和非公职人员,需要多个部门共同查处。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联合组织人事、政法机关、司法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监管、财政税务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责任分工要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的各项工作。一是做好内部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实。不仅要明确行贿人“黑名单”的建立主体、运维部门以及单位和个人享有的查询权限,而且要制定操作流程,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查询、维护以及应用反馈流程等。二是明确参与单位工作职责,防止推诿扯皮。要加强制度构建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责任,既要使制度构建“接地气”,更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取得实效。

管理平台要统一。要通过一定的载体将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落实,方便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一是建立行贿人数据库,实行动态台账管理。可先在省级层面建立行贿人数据库,将“围猎”领导干部、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之后再建立起全国统一、互联互通的行贿人“黑名单”查询平台,无死角地惩治行贿人。二是数据录入应完整全面,避免出现遗漏。应将涉嫌行贿犯罪以及被纪检监察机关做出党纪政务处分的行贿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信息统一录入“黑名单”,实现信息分级分类录入,确保数据准确和完整。

数据信息要共享。建立行贿人数据库后,要利用大数据技术,公开、共享、实时更新数据库信息,打破行业、部门的信息壁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通过信息的实时共享,加大行贿人数据库建设和成果运用,将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与干部任用、企业市场准入、行政处罚等有效衔接。

联合惩戒要配套。参与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合惩戒行贿的工作合力。一是各单位要根据行贿人的信息,按照部门、行业、领域的有关规定,明确禁限情形、程序和时限,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依法依规对行贿人实施惩戒。二是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行贿人“黑名单”的,不仅要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组织处理,而且还要向征信机构通报行贿人信息,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着力营造“一处行贿、多处受限”的社会氛围,提高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

 

0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zcjh/jishixinwen/21991.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关于山西大院新闻网

山西大院是公共的资讯平台,公开,绿色,守法,其主要目的服务于广大本地网民的综合门户网站,还拥有强大的本地公共服务导航一站式进入本地各大政府服务平台方便业务开展。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protection: All articles, text, video, pictures, music sources and network reproduced non-original works, only for learning and communication, the content of the article information does not mean

that the network agrees with its views or is responsible for its authenticity, if there are any problems, please contact the webmaster for processing at the first time!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文字,视频,图片,音乐来源与网络转载非原创作品,仅限于学习交流,对文章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站长处理!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