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错发3.57万补助款,退休5年仍受处分
“如果我当时能够再认真一点,哪怕是多过问几句,多看几眼材料,就不会造成国家专项资金的损失了。”今年6月,面对我们回访,百色市田阳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退休干部何某后悔不已。
此前,巡察组在进驻五村镇驮逢村开展巡察时,有群众反映广西田阳县驮逢水稻专业合作社违规领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
接到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我们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综合分析后,所有问题的矛头直指时任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何某,我们决定找其谈话,但何某早已于2016年底退休。
“何某已退休多年,再找他来谈话合适吗?”在决定找何某谈话前,组员小杨问道。
“有责须担当、失责必追究,退休不是护身符。”负责该案件的周组长斩钉截铁地说。
我们根据掌握的线索,来到何某的原单位了解情况得知,何某退休后一直在深圳与女儿生活,已经多年没回本地,我们只好拨通何某的电话。
当我们向何某表明身份,希望何某回当地配合审查调查时,何某很是抗拒,说“我已经退休多年,这些事过去这么久,我不记得了,你们就不要再来打扰我了。”说完,便挂断电话。
随后几天的电话联系中,何某的电话始终是无人接通,案件查办陷入僵局。
“何某拒绝配合审查调查,必须得严办。”
“事实证据确凿,也通过短信把道理讲清楚了,他还是这种态度!”
众说纷纭时,周组长提议:“我们可以调整工作方向,从她女儿入手。”
我们拨通何某女儿的电话,向其女儿讲政策、讲纪律、讲出路,让其充分感受到组织对父亲的关心。最终,何某女儿同意做其父亲的思想工作。
在女儿的劝说下,何某终于意识到,唯有配合组织调查,才是出路,当天便订好返程的车票。
在调查组出示《广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等资料时,何某承认了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广西田阳县驮逢水稻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013年9月,该合作社以政府财政资金全额购买一台久保田拖拉机和一台旋耕机共13.7万。根据相关规定,使用政府财政资金购买的农业机械,不再纳入补贴范围。然而,该合作社负责人梁某在不了解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向农业机械中心申请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但何某在审核时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审批单上签字同意,致使该合作社通过审批并获得补助款3.57万元,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
鉴于何某在审查调查工作中认错态度良好,并及时追回错发的3.57万元补贴,经过综合研判,我们决定给予何某党内警告处分。(百色市田阳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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