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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明年起将在全国推开

网络编辑 国内 2021-12-28 06:06:25 0 看守所 监狱 人民检察院

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
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明年起将在全国推开

12月27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看守所实行巡回检察,以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最高检副检察长杨春雷表示,2022年1月起,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李雪慧介绍,针对派驻检察“熟能生腐”“熟易生懒”问题,2018年5月,最高检创设了巡回检察制度,将对监狱和看守所的“派驻”检察改为“派驻+巡回”检察,并于2019年7月全面推开监狱巡回检察工作。

2020年11月和2021年5月,最高检分两批直接组织对10所监狱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杨春雷介绍,截至2021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监狱巡回检察3856次,通过常规、专门、机动和交叉巡回检察以及“回头看”,共发现监狱问题30253个。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2021年4月至10月,最高检在20个省(区、市)部署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杨春雷说,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共发现看守所存在的问题4230个。

关注1

为何对监狱、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2021年2月,一场政法队伍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式启动。

作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聚焦的六大顽瘴痼疾之一,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受到重点关注。

杨春雷介绍,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深刻吸取云南孙小果案、北京郭文思案等违规违法案件沉痛教训,狠下功夫、大力整治违规违法“减假暂”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实践充分证明,巡回检察在预防和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方面,具有巨大的制度优势,需要通过整章建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2018年出台的《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规定》,为检察机关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杨春雷坦陈,在巡回检察整体顺利推进的态势下,仍然存在监督重点不够突出、地区间发展不够平衡等问题。

“特别是原有规定未涉及看守所巡回检察事项,导致各地看守所巡回检察模式不统一、方式差异较大。”杨春雷表示,最高检落实中央要求,基于实践发展需要,强化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的检察监督,于今年12月印发《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进一步健全刑事执行检察制度体系顶层设计。

《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明确,巡回检察具有双重目的和任务:一方面,设定对监狱、看守所的检察重点和组织层级,通过检察发现监管执法活动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督促整改,促进监狱、看守所提升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水平,保障国家法律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另一方面,设定对派驻检察工作的检查内容和有关要求,主动检验和审视派驻检察履职是否到位,推动派驻检察作用有效发挥。

巡回检察分为常规、专门、机动和交叉四种方式,新规对四种巡回检察方式在组织主体、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和开展频次等方面作出更高的规定和要求。

在引入外部力量方面,新规明确,巡回检察工作可以适当引进医疗、安监、审计、鉴定等专业力量参加,将专业问题交给专业人员,提高监督专业化水平。

此外,新规还就强化巡回检察的组织实施、抓实巡回检察的监督成效做出了规定。

关注2

对看守所巡回检察有哪些方面区别于监狱?

与2018年的《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规定》相比,最近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新增了对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的内容。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解释,相比监狱而言,全国看守所数量众多,但看守所在押人员规模普遍比监狱小,看守所在押人员大部分是未决犯,就是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少部分是判处拘役以及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留所服刑罪犯。

针对看守所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对看守所巡回检察的有关要求作出了区别于监狱巡回检察的规定。

在交叉巡回检察的规定中,与监狱不同,对看守所的交叉巡回检察根据情况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侯亚辉解释,全国看守所的数量众多,且大部分都属于县级看守所,行政层级跟监狱不同,完全由省级检察院组织交叉巡回检察未必合适,所以规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组织,这样有利于各地区因地制宜地对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更好发挥地方的主观能动性。

依据新规第十条,对同一监狱的常规巡回检察每年至少一次,每次应当不少于十五日,其中现场检察的时间不少于十日;对同一看守所的常规巡回检察每年至少一次,每次应当不少于七日,其中现场检察的时间不少于四日。对看守所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和现场检察的时间均比对监狱的时间短,侯亚辉说,这主要基于看守所规模小、流动性大这些特点考虑,让巡回检察时间安排更有针对性,更加合理、高效。

新规中,对于看守所的交叉巡回检察没有像对监狱要求的每年开展三分之一的要求,而是规定选取辖区内一定比例进行交叉巡回检察,并要求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侯亚辉解释,这一数量要求上的区别,充分考虑了全国看守所数量众多的情况,从实事求是、不过度追求数量,保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质效的角度,作出了这一规定。

杨春雷表示,各级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力度大、跨度长、针对性强等优势,注重把巡回检察与“减假暂”法律监督、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监督、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有机结合,切实监督纠正违法问题,及时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线索,提升巡回检察的工作质效。

杨春雷介绍,根据最高检党组决策部署,2022年1月起,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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