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个速裁"小案"的大反转
两份鉴定意见摆在我的面前,该采信哪一个?这直接关乎罪与非罪——
一个速裁“小案”的大反转
检察官实地走访案发菜市场,仔细查看摊位和摄像头,排除了监控存在镜像的可能2020年冬天,一菜市场摊主张某因为琐事和另一摊主吴某发生纠纷,两人隔着摊位动起手来。随后吴某觉得耳朵不舒服,就报了警。经过鉴定,认定为左耳鼓膜穿孔,构成轻伤。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由于张某在三次供述中都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且获得被害人谅解,案情简单又清楚,案件被分配到轻案快办组,到了我手上。
就是这个看似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的小案件,在我看完监控视频后出现了反转。
在查看视频时,我发现张某只有两个动作是打在被害人脸部附近,但从视频上看,都是打在右脸,这与公安机关认定的“打左脸、伤左耳”恰好相反。我立刻与鉴定中心核实,法医说他们并没有看过这段视频。假如真的是打右脸,能不能伤左耳?这个轻伤的鉴定意见直接决定着罪与非罪,究竟该不该采信?一个个疑问在我脑海里盘旋。
我决定带着助理展开调查核实。我们先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发现张某不识字,脾气很急,根本不记得案发当天自己到底打了对方哪里。在离开办案区时,她喃喃自语道:“她伤的是左耳,所以我应该打的就是左面。”
这句话却让我有所警觉:会不会是监控视频出现了镜像?为了排除疑问,我和助理实地走访了案发菜市场,又仔细查看两个摊位和摄像头的位置,再回到监控室反复核实,最终排除了监控存在镜像的可能。可以确定,张某打的就是被害人的右脸。既然如此,在随案的这份鉴定意见中,法医并未看过这段视频,检材不全,证据采信存在缺陷。
事实确定后,关于被害人的伤势成因成了摆在我面前的第二个“拦路虎”。打右脸究竟能否造成左耳鼓膜穿孔?我们决定重新委托鉴定。为了慎重起见,我与被害人一起到鉴定中心,与法医面对面沟通案件的事实情况。第二份鉴定意见明确指出:击打右脸难以造成左耳鼓膜穿孔。
两份鉴定意见摆在我面前,该采信哪一个?我就致伤原因向技术调查官——来自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的法医进行了专业咨询,技术调查官采信第二份鉴定意见。
为慎重起见,我们又进一步委托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经过对两份鉴定意见的评估,专家委员会也同样采信第二份鉴定意见,认为现有视频资料所反映的外力作用方式致吴某左耳鼓膜外伤性穿孔的依据不足。吴某本次外伤前左耳鼓膜已存在陈旧性病变。据此,认定被害人的伤势并非由张某造成,张某不构成犯罪,我院于2021年10月21日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原本一个速裁“小案”,却在不经意间经历了一系列调查核实活动,最终来了个大反转。辛苦背后,“还事实一个真相,给当事人一个公道”,是我们所追求的。因为,我们深知案子虽小,但都关乎他人的人生。我们只有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以“求极致”的态度,“零距离、第一线”调查核实,才能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日,该案获评上海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调查核实优秀案(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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