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找回了“丢失的”低保金
“我们在全县范围对未能如期支付农村低保金的人员进行‘过网式筛查’,因账户信息有误而导致低保金停发的,已通知群众前来核对更正信息,次月就能重新发放。”日前,梧州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再次电话追问藤县民政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要按照“一人不漏”的要求,对此前监督发现“群众未能按时领取低保金”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事情的起因要从第四监督检查室下沉一线,到藤县新庆镇开展监督走访说起。
今年11月初,第四监督检查室的3名干部来到了新庆镇龙山村,围绕在该村落地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治监督。
“这位大叔好像一直跟着我们走。”正当监督人员想开车前往下一个村的时候,发现一名中年男子走到他们身旁。
“在资金项目‘物廉网’公示栏前,在我们查看危改项目的时候,他都在我们不远处。”小黎说。
第四监督检查室负责人马上走到大叔跟前问:“大叔,请问您是想找我们吗?”
“你们是纪委的?我和我老母亲的低保金都被人停掉了,能帮我问问是啥情况不?我怀疑有人给贪了。”大叔用充满期待的眼神看着几名纪检监察干部。
和大叔简单了解后,该室负责人和大叔互留了联系电话。随后,该室商量决定,改变当天的监督路线,立即前往该镇民政办了解村民反映的情况。
经过大半天的核查,终于了解清楚该村民低保金被停发的原因。今年5月,根据藤县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要求,县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县2021年城乡低保享受档次人数占比的通知》,各乡镇民政办从5月起陆续对低保享受档次的人数进行调整。新庆镇民政办负责低保工作的干部于8月对龙山村低保户数据进行录入更新,在此过程中产生了数据变动,导致低保户周某及其母亲因账户异常无法正常发放9月以后的低保金。
“是个案?还是普遍情况?低保金事关困难群众的生计,不能马虎。”随后,第四监督检查室督促镇民政办立即纠正周某的低保账户信息,同时向藤县民政部门反馈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对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并督促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属地监督职责,加强对问题整改的监督。
“纪委的同志,我的低保金拿到啦!”11月中旬,周大叔的银行卡里收到了当月以及“丢失”了2个月的低保金,特意向第四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致电表示感谢。
在“室地”联动监督的督促下,藤县民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纠正期内及时对未能如期支付农村低保金的账户进行了纠正、核实,涉及144户10万多元“发放失败”的低保金在12月中旬“回归”到群众的账户上,让低保户能过个安心年。(梧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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