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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案”终审宣判!两人贩子死刑 申军良获赔39.5万元

网络编辑 国内 2021-12-29 15:37:08 0 儿童 家庭 判决

原标题:独家丨“梅姨案”终审宣判!两人贩子死刑 申军良获赔39.5万元

12月28日,“梅姨案”受害人申军良终于等来了儿子申聪被拐案的终审判决。2021年12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此前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同时判决五名被告人赔偿申军良夫妇39.5万元。

接到判决书后,申军良说,人贩子得到了严惩,他很欣慰,部分民事赔偿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他表示感谢,但无论是人贩子的死刑还是39.5万元的赔偿,都无法抹平拐卖给他们这个家庭带来的伤痛。

“申聪被拐案”一审两人贩子死刑 申军良赔偿诉求被驳回

今年3月26日,“申聪被拐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当日申聪的父亲申军良独自一人赶往广州参加庭审。此次庭审,申军良夫妇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481余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张维平承认了其买卖包括申聪在内的九名儿童的事实,并再次确认了“梅姨”的存在,有被告人家属提出20万元赔偿请求谅解,但申军良并未领取。

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用法律的武器,严惩人贩子。

2017年11月2日,该案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在一审开庭前,申军良将同案的8个被拐儿童的家长聚集在一起,希望大家一起来见证人贩子接受法律的制裁。

彼时,九个被拐儿童还全部都音讯全无,九个家庭的家长手持寻人启事,庄严肃穆地站在法庭上,等待着对张维平等人贩子的判决。不过,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2018年1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后由增城区人民法院移交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维平参与拐卖儿童九人、九宗,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参与拐卖儿童一人、一宗。依法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申军良、于晓莉提出的300余万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

对于一审判决,五被告人和申军良夫妇均表示不服,双方均提出上诉。

申军良夫妇对于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表示认可,但对于民事赔偿诉求被驳回表示不服。他认为,儿子申聪被从家中抢走后拐卖,给其家庭带来了极其严重的恶果,他从此放弃了工作走上寻子之路,15年来负债累累,妻子也患上精神分裂症,整个家庭接近崩溃,提出附带民事赔偿是对其身心打击的安抚,也是对拐卖人口犯罪分子的一种警示。

一审法院驳回申军良诉讼请求的理由载明:按照相关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只赔偿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本案中,被害人申某至今下落不明,其所受损失情况目前无法查明,因此被害人申某的父亲申军良、母亲于晓莉不能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本案被告人在强抢被害人申某时,强行捆绑、可控制住申某的母亲于晓莉,期间至于晓莉一定程度的伤害,于晓莉本人作为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因其未提供相关的诊断证明或者医疗费票据证据,证明其当时所受损伤、误工或者所产生的交通费用情况,其所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依据不足,应予以驳回。

寻子15年牵出“梅姨”全网关注 申军良与儿子终于团圆

今年3月26日该案二审时,申军良再次提出民事赔偿诉讼请求时,与一审时的状况已经大不相同。此时,申聪已经被警方找到,平安回到申军良夫妇身边。申军良已经具备了民事赔偿诉讼的主体资格。

“申聪被拐案”发生在2005年1月4日,当时申军良正在东莞的一家知名塑料玩具公司担任管理岗位,他也是公司最年轻的管理者,那个时候他意气风发,正打算借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大干一场。

然而,就在这一天的上午,两个陌生男子突然破门而入闯进申军良夫妇租住的公寓里,将申军良的妻子于晓莉用胶带捆绑住,并用刺激性药物捂住于晓莉口鼻,趁机抢走了在床上熟睡的申聪。此时,申军良的儿子申聪只有十一个月大。

于晓莉挣脱捆绑后跑出房间去追儿子,但在外面接应的周容平和陈寿碧早已经备好两辆摩托车将杨刘二人接走,随后将申聪经“梅姨”之手,转卖掉。

申军良接到消息后,毅然放弃了企业高管的优渥工作,走上寻子之路,靠着两条腿走遍了珠海、深圳、广州等诸多地方,期间曾经因为没有暂住证被关押过,也曾被人拦路抢走身上所有财物。为了找儿子,申军良多次给公安部、国务院写信反映自己的案件,得到公安部打拐办陈士渠主任和国务院办公厅的回信,才让他又一次次燃起心中的希望。

2016年3月,周容平落网,申军良曾经一度以为能够见到被拐11年的儿子,为此他把破旧的家里收拾干净,跟亲戚借来了一辆新车,急切地希望接儿子回家,却没想到希望落空了。

而后,申军良再次从济南的家赶往广东。根据先后落网的人贩子的供述,他在广州增城、东莞、深圳等地继续寻找儿子,越找越绝望的他,曾经在回到家后萌发了一死了之的念头,但他走到黄河边上时,接到了寻亲志愿者的电话,幸亏得到对方的宽慰才打消了寻死的想法。

随着警方的不懈努力,“申聪被拐案”越来越清晰,人贩子们供述出申聪是经过一个叫“梅姨”的中年妇女卖给下家,交易地点在广东省紫金县。申军良根据线索,在紫金县寻找儿子和“梅姨”的下落。

期间,为了找到“梅姨”和儿子,他恳请“神笔警探”林宇辉绘制出了“梅姨”和申聪的模拟画像。在增城,他曾经找到了一个和儿子很相像的少年,但最后的结果是让他失望的。在紫金,他曾经和志愿者一起抓到了一个被认为是“梅姨”的妇女,但最后的结果还是失望的。在不断的失望中,林宇辉警官传来的“梅姨”彩色模拟画像全网刷屏。这让申军良看到了找回孩子的一线希望。

2017年11月2日“申聪被拐案”一审庭审后,申军良曾经组织涉案的另外8个家庭一起在紫金县寻找孩子,他们把紫金县翻了个底朝天,但却都一无所获。

但申军良没有放弃,他一边坚持在紫金县寻找线索,一边不断向专案组询问案件进展,一边不断向媒体发声。

终于,2020年1月16日,申军良接到了专案组领导的电话——申聪找到了。但因为疫情的影响,认亲工作被迫延后。

2020年3月5日,申军良得到专案组的信息,驱车从济南前往广州,他昼夜不停地开了27个小时的车,终于在3月7日下午在警方的安排下见到了被拐15年的儿子申聪。

于晓莉抱着儿子申聪哭嚎着说:“儿子,你知道你爸爸一直在找你吗?”听到这句话后,憋屈了15年的申军良嚎啕大哭……

终审判决后 申军良决定“继续帮助走在路上的人”

认亲后,申聪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但该案并未完全终结。15年时间,申军良将一个男人最好的年华扔在了寻子路上,他的家庭一贫如洗,已经四十多岁的他很难找到工作,只能靠做代驾维持生计,妻子于晓莉因儿子被抢而患有精神疾病,虽然随着申聪的回家大有好转,但也只能做保洁这样工资微薄的工作。儿子申聪回家后也有各种不适,好在,被亲情感动的申聪与父母弟弟们一起,度过了诸多难关。

尽管申聪已经被找回,但申军良一直惦念着自己的案件。经历了拐卖带来的痛苦后,申军良更强烈地希望法律能够保护他们的家庭,为所有被拐卖的家庭撑腰。同时,申军良也一直关注着各类拐卖案件,为与他同命相怜的被害人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尤其是同案的8个家庭,截至2021年10月9日,目前已经有6名孩子被找回,但他们当中只有申聪和邓云峰两个孩子回到了亲生父母身边,而其他家庭都没有感受到真正的“团圆”,有的家庭甚至已经家破人亡。

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中针对张维平的犯罪事实如下写道:张维平在2003年11月至2005年12月两年多的时间内,共拐卖儿童9人,对被拐儿童的家庭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导致1名儿童的父亲自杀死亡,3名被害人至今下落不明,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给当地群众的安全感造成极大危害,应予严惩。张维平在拐卖申某犯罪中虽然没有参与强行抢走申某,但实施了贩卖申某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原审判决认定其为该宗拐卖儿童犯罪的主犯,并无不当。张维平曾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对于另一被判处死刑的人贩子周容平,判决书中认定,周容平是犯意的提起者,事前伙同同案人密谋策划,准备犯罪工具,具体参与入户强抢被害人的行为,并负责联系贩卖事宜,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最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原审判定认为其在该案中作用最重要并无不当。

此外,该判决书中,张维平再次提到“梅姨”涉及九名被拐儿童案件。此前,公安机关曾多次表示,“梅姨”仅为张维平供述,尚无其他证据证明是否存在,公安机关仍在针对“梅姨”和该案没有找到的孩子进行调查,也希望社会能够提供更多关于该案的线索。

对于申军良夫妇提出的民事赔偿部分,判决认定,于晓莉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的证明,可以证实其遭受了被告人实施犯罪的物质损失,五被告人应赔偿于晓莉医药费。

判决书中还指出,孩子被拐,父母多方寻找乃人之常情。申军良、于晓莉因申某被拐,为找寻孩子花费了大量交通费、住宿费、资料打印费、通讯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为找寻被拐儿童申某产生的合理费用,应认定为五被告人拐卖儿童行为所实际遭受的物质损失,五人应赔偿申军良夫妇找寻孩子花费的合理费用。虽然申军良夫妇仅提供了找寻申某一年半时间所支出的费用票据,但其找寻申某的行为是持续进行的,对其未能提供的其余十多年找寻申某的费用亦应酌情予以考虑。对申军良夫妇提供的部分票据没有收款单位公章等信息的,法院不予采信。申军良夫妇因申某被拐而误工客观存在,误工的准确时间缺乏证据证实,法院对误工费酌情予以支持。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要求五被告人赔偿精神抚慰金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记者注意到,此前对于拐卖儿童案件也有过民事赔偿判决,但数额较小。对此判决,申军良的代理律师刘长认为,法院支持了申军良的部分赔偿,表现出了司法对被拐儿童家庭的关怀和温情,但可以预料的是,该案赔偿的执行还可能存在困难,这一点他们还会与法院继续沟通。

申军良说:“2018年的今天广州中院一审判决了张维平、周容平死刑,驳回了我的民事赔偿诉讼,当时我既欣慰又难过。欣慰的是,人贩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难过的是9个孩子一个都没找到,我的民事诉求又被驳回。今天我收到判决书的时候,9个孩子已经找回来6个,法院也支持了我的部分民事诉求,只是这些结果仍旧无法抹平我们这些受害人心中的伤痛。”

对于提出了480余万民事赔偿却只支持了其中的39.5万元的民事部分判决,申军良说,首先他感谢广东高院法官关注到了寻子家庭找孩子的不易,支持了一部分民事诉求。“但这部分赔偿,与我个人15年来寻子之路的精神和物质损失完全无法匹配。申聪被拐前,我是沿海城市企业的管理岗位,拿着大多数人都羡慕的工资,有着美好的前程,我的家庭也早早进入小康水平,但为了找孩子,我失去了工作,失去了最宝贵的年华,现在我家里一贫如洗,外债就欠了60多万,虽然39.5万的赔偿能够缓解我不小的压力,但并不能抚平拐卖给我整个家庭带来的伤痛。”

申军良认为,法院还应该考虑到寻子家庭遭受到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精神伤害,给予一定的精神抚慰赔偿金。“但这部分我的诉求被驳回了,很不甘心。”

最后,申军良说,他感谢国家对被拐儿童家庭的支持,公安机关对打拐的力度,法院对人贩子的严惩。虽然“申聪被拐案”已经基本尘埃落定,申聪回家后也开始适应身边的生活。但他仍然会继续关注拐卖儿童的案件,继续为被拐儿童的受害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子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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