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州:综合施治 一体推进“三不” 落地见效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打造“铁案工程”,一体推进“三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博州纪委监委铁案托底、强化治理、深化教育、预防为要,使一体推进“三不”的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被告人汤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结算工程款、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汤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所有犯罪事实均属实,我认罪悔罪、不上诉。”接到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后,被告人汤某当场认罪伏法。
博州纪委监委树牢“事实为上,证据为王”理念,对纪、法、罪进行一体审核把关,精准精细把好证据关,准确把握“纪法罪”的“明确合理可信”“清晰且令人信服”“排除合理怀疑”证据标准,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2021年办理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州监委《起诉意见书》提出的罪名、数额全部予以认可,退补案件为零;办理的党纪政务处分案件,申诉、复审案件为零。其中,严肃查处了自治州财政局原局长汤某、博乐市青得里镇原党委书记赛某等一批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官商勾结的典型案件,起到了强大震慑作用。
“我干了将近10年的财政局长,发现财政局长的权力太大了,如果没有制度机制约束,滋生腐败的风险难以想象。比如在财政资金划拨支付程序方面……”汤某在留置期间,向办案人员反映了财政系统存在的风险隐患和机制漏洞。
早在立案之时,以案促改工作就已同步进行。汤某案件审查调查部门结合违纪违法案件特点、问题根源分析、制度机制漏洞提出5个方面的意见,向州财政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对博州财政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一岗双责”不到位等问题的纪律检查建议》,督促该局党组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排查隐患苗头、堵塞机制漏洞、健全完善制度。州财政局党组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整改工作,组织该局15个科室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34个,修改完善《自治州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实施方案》等内控制度15项,做到问题出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
一年来,博州纪委监委针对各类典型案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38份,由对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督办、回访,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各项制度157项,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这次谈话令我触动很大,让我的错误行为及时‘刹车’。”近日,博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提醒谈话。
博州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标本兼治,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00余人,其中提醒谈话71人,批评教育21人,诫勉谈话8人。
该州还建立完善回访教育机制,督促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实行“一对一”帮带,动态跟踪管理,教育引导他们唤醒党性、“轻装上阵”。对影响期满、表现优秀的53名干部向州党委提出重新使用的建议,对受到不实举报的6名同志予以澄清正名,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推动形成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我们坚持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相结合,使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取得了一定的制度性成果和治理成效。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推动查办案件与系统防范、源头治理相结合,以“三不”一体推进的实际成效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博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博州纪委监委 胡雷 | 责任编辑 李芊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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