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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有人冒充买家骗财,快递小哥在当心!

网络编辑 国内 2022-01-01 06:12:36 0 石景山区 赵某 快递

原标题:北京石景山:有人冒充买家骗财,快递小哥在当心!

正义网北京12月31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徐日丹 见习记者刘亭亭 通讯员牛静 朱逸秋)日前,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向北京某速运有限公司(下称“某速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针对寄递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与漏洞提出整改建议。

而这份检察建议,还得从一起诈骗案说起。

某速运公司在石景山区某小区派送代收货款类物品,因便捷方便,深受居民欢迎。但有人就盯上了其中“漏洞”:赵某假装买家,在收到货物后本应向派送代收货款类物品的快递员支付货款,却谎称已与卖家协商变更为直接给卖家转账。快递员以为订单上有明确的个人信息便认为“问题不大”,便将货物直接交给收货人赵某,并口头嘱咐赵某及时修改付款方式。后来,快递员接到寄件人的电话才得知被骗,便向公安机关报案。与此同时,某速运公司对寄件人的损失积极给予赔偿。

2021年3月,赵某被民警抓获。经侦查发现,赵某为逃避侦查使用不同姓名、手机号、家庭住址,以同样手段实施多起诈骗行为,诈骗得手后便将手机卡丢弃。

赵某向检察机关供述称,他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和卖家商议购买二手手机、名贵手表等,故意提出使用某速运公司代收货款的方式从快递员手中骗取财物。截至案发时,赵某诈骗手表、手机等名贵物品价值5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7月,经石景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某速运公司存在快递寄取规范不健全、业务人员业绩考核制度不完善、回应居民诉求能力与企业发展态势不匹配、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不足等漏洞和风险。检察官多次前往该公司调研,查看货品安检、分流等情况,并对快递被盗、丢失等情况进行摸底,从帮助企业健康规范发展的角度梳理整改措施。

近日,石景山区检察院正式向某速运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进一步规范快递寄收流程,完善寄收服务标准;完善业内绩效考核制度,树立企业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便民服务原则,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收到检察建议后,某速运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法务专员,对检察建议进行重点研讨和针对性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实名登记、身份核验制度,推广普及验视留痕、人脸识别、二维码扫描等科技化操作技术,运用先进的大数据系统和监控技术手段,实现对快件流转全过程、全环节的信息监控、跟踪、查询及资源调度,优化安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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