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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广阔的“法治蓝天”

网络编辑 国内 2022-01-13 06:44:09 0 呼伦贝尔市 未成年人 中院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广阔的“法治蓝天”
呼伦贝尔市中院积极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 本报记者 颜爱勇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把未成年人审判作为特殊希望工程,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紧紧围绕“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优先保护理念,不断先行先试、创新工作方法,爱心引航,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的蓝天。

多措并举

播撒法治种子

呼伦贝尔市中院以普法宣传为切入点,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与辖区学校及社区加强联动,创新性地为未成年人“量身定制”普法活动,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紧密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针对校园欺凌、性侵、网络安全等问题开展专题讲座。采用案例教学、随堂测试等灵活多样的授课形式宣讲如何遵纪守法、预防侵害、远离犯罪。2021年以来,呼伦贝尔市中院已先后为社区居民及在校师生700余人次进行授课,发放宣传手册1300余册,赠送图书200余本。

“通过这次活动,我对家庭保护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呼伦贝尔市中院未成年人审判庭法官在开展“幸福家庭与法同行”普法进社区活动时,一位家长说。为进一步强化家庭保护的重要性,呼伦贝尔市中院通过不断延伸服务职能,深入社区,以案说法,与家长们一起分析青少年失足的主客观原因,为广大家长和子女提供法律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借助“法院开放日”平台,敞开法院大门,请学生走进法庭参观,让他们了解审判法庭组成人员与审判程序,坐上法庭饰演法官、书记员、辩护人、被告人等各个角色,直观感受法庭的神圣。同时采取普法进校园与学生参演庭审相结合、真实案例再现与学生亲身体会相结合,模拟庭审与法官点评相结合的方式,让他们零距离接触司法,感受司法的公正,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凝聚共识

筑牢保护防线

为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全面化,呼伦贝尔市中院注重整合社会力量,主动适应新形势,不断深化审判制度改革,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与有关部门同频共振,共同播撒“关爱雨露”。

为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的联动格局,呼伦贝尔市中院充分征求民政局、关工委、妇联等12家单位的意见,起草制定了《爱苗、护苗、复苗工作规则》。为实现科学地对涉罪未成年人定罪、量刑、教育矫正,确定了“三见面、三了解”的工作方式。同时,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团委3家单位制定《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审判的实施意见》,规范了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活动的含义、合适成年人到场的情形、合适成年人的具备条件等内容,并由团委制定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名册,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权利。

架构桥梁

引导社会风尚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案件办结有时限,但延续的关爱没有期限。呼伦贝尔市中院从近年来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中,筛选出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及时发布,将案件作为鲜活的教材呈现给大众。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呼伦贝尔市中院注重审判成果和调研成果转化,始终秉持“早发现隐患、早督促整改”的司法理念,向有关部门发送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建议,力求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堵住了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管理漏洞,促使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工作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延伸服务

传递司法温情

呼伦贝尔市中院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的专业化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不断延伸司法服务的触角,构筑了未成年人立体保护网。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向未成年被告人传递司法温情。与当地司法局开展合作,由熟悉未成年人工作的司法局人员庭前先期进行社会调查,摸清未成年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坚持庭前同未成年被告人见面,了解未成年人成长、生活环境,从而找准教育挽救的切入点。

“庭后送一程,关爱无期限”。呼伦贝尔市中院在审理完每一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后,都坚持做到“三个联系”,即保持与区教导员联系,掌握监区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保持与未成年犯书信联系,为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保持与家长沟通联系,努力为孩子创造有利于悔过自新的外部环境。而对于未成年被害人,把回访帮教的重点放到心理关怀和物质帮助方面,这些举措承载着呼伦贝尔市中院法官的拳拳爱心。

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避免“标签效应”,更好地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呼伦贝尔市中院积极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宣判时,向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长详细阐述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未成年犯的复学、升学、就业及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意义,以弱化未成年人犯罪“标签”心理。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呼伦贝尔市中院将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更为广阔的“法治蓝天”。 【编辑:王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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