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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能动履职助力工业老城转型升级

网络编辑 国内 2022-01-23 12:34:35 0 株洲市 企业 检察院

原标题:湖南株洲:能动履职助力工业老城转型升级

湖南株洲,从一个6000余人的小镇,发展成新中国首批重点建设的八大工业城市之一、全国铁路交通枢纽、服饰名城,诞生了中国南车、株冶集团、南方公司等一批“老字号”企业。这方土地因工业而兴:第一台航空发动机、第一枚空空导弹、第一台电力机车、第一块硬质合金……中国工业史上许多第一,画出了这座老牌工业城市的成长轨迹。

在株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后,有株洲市检察机关立足“四大检察”,打造“监督+服务”全流程协同工作体系,形成多元化服务保障格局,提供精准、优质法治保障的身影。

出重拳:服装批发市场恢复往日繁华

给企业提供更好的检察服务,归根结底离不开“法治”二字。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中国中车集团,位于株洲高新区,是国内第一家专业从事电动汽车研发与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近日,说起检察官办理该公司被盗案,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很是感激。

2021年3月,该公司员工周某先后3次潜入公司仓库,累计窃取电动力蓄电池90个价值50余万元。根据涉企案件办理的同步流程监控机制,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快速分流案件,依法审慎办理,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最终,周某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赔了损失。这是株洲市检察机关全力打击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芦淞衣,天下服。株洲服饰产业是我国中部地区最大的服饰产业集群。经过40年发展,从小摊小贩到产业智能制造,不起眼的服饰,在这座城市被做大做强,现如今产值已突破千亿元规模。

“13年了,这帮坏人终于被抓了,正义果然不会缺席……”说起扫黑除恶斗争中被铲除的杨某黑恶势力犯罪集团,芦淞淞北服装市场的经营者们心里踏实了。

自2007年起,以杨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芦淞淞北服装市场使用暴力及停水断电、封门、锁芯灌胶等“软暴力”手段,实施了一系列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殴打群众30余人,严重干扰、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办理过程中,株洲市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办案团队克服“涉案人数多、案件事实多、证据材料多”等困难,在严格审查事实证据、把握法律适用的前提下,顺利将该涉黑组织20余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2020年11月,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0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没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全部财产。

“终于可以安心做生意了。”临近年关,芦淞淞北服装市场热闹非凡,这个中南地区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又恢复了往日的繁华。

近年来,株洲市检察机关先后办理了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案件209件,依法帮助企业挽回财产损失3000余万元,有力保护了当地一批金字招牌。

转理念:办好案也要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2021年4月,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在办理廖某涉嫌危险驾驶案时了解到,廖某系某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科研人员,拥有多项与航空发动机有关的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为避免出现“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情况,该院综合考虑廖某系初犯,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廖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社会在转型,理念在更新,检察机关也应及时转变司法理念,不能就案办案。

2021年1月,在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举行了一场公开听证会,主题是对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被不起诉人李某是某高新材料公司的负责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0年10月被移送天元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考虑到这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而且案件当事人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积极主动补缴税款和罚款,我们想帮助他们更好地依法合规经营。”承办检察官介绍。为此,检察官多次实地走访企业,查阅公司账册,了解企业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协助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公开听证,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该院继续跟进监督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企业增强纳税意识,主动接受税务部门监管和业务指导,并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增强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

“不影响企业形象声誉,不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伤及企业合法权益,这是我们办理涉企案件遵循的原则。”株洲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该院先后出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依法慎重办理涉企案件的意见》等文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从工作机制、办案方式方法等入手,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细化办案标准,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据了解,2021年以来,株洲市检察机关共对112家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处理,对涉罪民营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重要生产经营人员,依法不批捕61人,不起诉108人,助力11项国家专利及时转化为具有全国竞争力的技术产品。

提建议:帮企业拧紧“安全阀”

近日,株洲市荷塘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某硬质合金集团公司时,该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落实检察建议后,公司的管理发生了明显改变。

这要从荷塘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贪污案说起。王某系株洲某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2014年至2019年间,其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捏造死亡职工名单和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抚恤金、补助费共计340余万元。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该公司原工会宣传专干崔某在对公司29份去世职工抚恤金补助申请资料的审核中,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对王某伪造的申请资料进行把关,就签署同意审核意见,致使王某冒领职工抚恤金补贴150余万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于是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查明后对崔某立案,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终,崔某因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件办结后,检察官陷入了沉思:“这是个案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随后,检察官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该公司员工防范风险意识不强,在内部监督、财务审批等方面程序不够严格,导致该案中王某冒领职工抚恤金而未被及时发现。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在完善内部监督、财务管理等制度的同时,积极引导员工学法、守法、用法。为进一步增强员工的法治意识,检察官还来到公司召开专题法治座谈会。

检察建议是社会治理的良方,而把准脉、诊对症,才能开良方。就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株洲市检察机关有的放矢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提高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推动株洲重点产业和优势企业快速发展。

强服务:让法律服务多走路,让企业家少跑腿

为给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从2019年3月开始,株洲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温暖企业检察行动”,与上千家企业建立法律帮扶关系。

“我们推出了‘温暖企业’大走访、涉企民商事案件专项监督、‘温暖企业’大接访等七大行动。”株洲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湛晓丹介绍,为帮助企业妥善处理有关案件和纠纷,该院安排专人联络对接,线上不限空间、不限时间提供法律咨询,线下梳理问题、分解责任协调解决。

为更好服务企业,株洲市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热线基础上,增设了一条“温暖企业服务热线”,开辟服务企业发展“绿色通道”,并选派检察业务能力较强、熟悉涉企刑事犯罪、有较好口头表达能力的业务骨干组成志愿者,进驻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

与此同时,株洲市检察机关通过组织企业家座谈会、“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法律知识进企业”等形式,为当地企业开展业务提供法律咨询。检察机关还在烟花、服饰、汽配等重点领域的20多家企业中设立了检察联络室(点),为企业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让法律服务多走路、让企业家少跑腿。

“感谢检察机关为企业合法正常经营所作的努力。”在一次检察开放日上,全国人大代表、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清和充分肯定检察工作。

“我们要努力为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贡献检察力量。”株洲市检察院检察长向新林说。

天元:办结假水泥案净化被污染的市场

近日,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袁某、曾某等20人提起公诉;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宋某、何某提起公诉。至此,这起侵犯企业注册商标案的涉案人员全部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8年7月至2021年3月,为牟取非法利益,胡某在未取得商标注册权人的授权许可下,以每个0.5元至0.6元的价格委托廖某等人伪造注册商标“中材”“鸣志”“印山台”“南方”的水泥包装袋。之后,胡某再将印制好的包装袋以每个0.65元至0.75元的价格销售给曾某、王某等人。

曾某、王某等20人创办多家水泥厂,生产销售假冒“中材”“鸣志”“南方”“印山台”等品牌的水泥,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

因该案涉案地域广、金额大、人数多、案情错综复杂,2021年4月,天元区检察院依法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并就案件的事实认定、固定完善证据等提出了30多条意见建议。

同年6月30日,该案被公安机关移送天元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针对该案跨区域作案、犯罪分子分工严密、销售链条长等特点,该院成立专案组,严把证据标准,综合考量犯罪销售规模、获利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将全案拆案处理,最终确定移送审查起诉27人,分批次办理案件。

2021年9月30日,天元区检察院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将该案中的首批涉案人员胡某等5人提起公诉。

假水泥的出现不仅严重影响了被害企业的声誉,还造成了水泥市场假货泛滥乱象。为有效维护被害企业的合法权益,该院联合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追回流入市场的假水泥,防止更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此外,该院还积极促使14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2021年11月3日,该院在辖区工商联挂牌成立检察联络室。作为全市首家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的检察联络室,将聚焦知识产权侵权犯罪新型化、高科技化、网络化等特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行政机关协同发力,打通知识产权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

在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被害企业存在的问题,该院还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企业规范提升商标及产品科技防伪水平,制定不定期抽查经销商是否存在售假行为制度,更好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规避。

石峰:涉企社矫对象请假不再难

“我的跨市县活动申请审批通过了,公司业务又能正常开展了……”近日,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接到了王某的电话。

王某是石峰区某机械配件公司负责人,公司主要经营机械配件开发、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等业务,吸纳了200余人就业,年产值3000余万元,是辖区的纳税大户。2018年,王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四年。在缓刑考验期内,他一直在石峰区接受社区矫正。

“大家有什么困难?公司生产经营有没有因为自己的案子受到影响?”2021年3月,石峰区检察院会同该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中的民营企业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召开座谈会。

参加座谈的王某犹豫了一会,向检察官反映了一件一直困扰自己的事情:“每次出差要提前好几天请假,审批又要等几天。如果临时需要去外地谈业务,就只能干着急……”

原来,王某需经常往返广东湖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然而,根据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社矫人员需每天两次打卡定位,如去往外地需履行请假审批手续,获批时间较长、较难获批扩大活动范围,这导致王某多次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赴外地处理公司业务,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如何破解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难”等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难题?座谈会结束后,石峰区检察院立即着手核实王某所说的情况,通过调取矫正档案、了解社矫期间的真实表现,实地走访核实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情况后,了解到王某在缓刑期间一直积极接受社区矫正。

为了让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该院依据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与司法局沟通协商,建议对王某适用更为灵活的请假流程,解决了他的实际困难。

2021年以来,石峰区检察院就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难”以及如何杜绝脱漏管等问题,联合区司法局共同走访辖区5个司法所,对1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跨市县活动备案审查机制。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因正常工作需要,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由检察院与司法局联合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于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批,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经营的影响。

醴陵:网络直播听证为企业找新路

“原以为老板出了事,我的工作也保不住了,现在总算放心了。”2021年12月底,在醴陵市某服饰公司的工作车间,一名员工对前来回访的醴陵市检察院检察官说。

被称为“中国职业服装名镇”的醴陵市船湾镇发展服饰产业已有40多年历史。2014年,骆某来到这里创业办厂,经过几年打拼,慢慢在服饰加工产业中站稳了脚跟。

为了降低经营成本,骆某通过朋友牵线,从他人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查,2017年4月至12月,骆某偷逃增值税税款23万余元。后经税务机关查处,骆某补交了税款及罚款,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受理该案后,醴陵市检察院检察官仔细审阅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到醴陵市税务局、当地乡镇、企业等实地走访。经了解,骆某的公司自2014年成立以来,纳税信用良好,现有员工110余人,且吸纳了当地12名贫困户及残疾人就业,为带领家乡群众脱贫致富发挥了积极作用。

鉴于骆某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醴陵市检察院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并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网络直播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乡镇代表、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等参加听证。听证会上,听证员经评议,一致认可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和企业一次重生的机会,今后我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好好发展公司,回报社会……”听证会上,骆某诚恳地说。

听证会后,醴陵市检察院还积极与船湾镇政府沟通协调,结合检察官“五进”活动,联合当地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普法宣传,引导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

“第一次参加网络直播听证会,效果非常好。这场听证会,挽救了一个民营企业,也保住了100多名职工的饭碗。”参加完听证会后,船湾镇党委副书记钟方感慨良多。

文稿统筹: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彭雅愉 骆艳丽 江亮 罗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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