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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退休年龄社保缴费年限还不够?女子起诉单位,法院这样判

网络编辑 国内 2022-04-24 15:01:24 0 社保 大姐 单位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却因社保缴费年限不够,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怎么办?朝阳法院近日通报了一起案例,一位朱大姐因单位原因到了退休年龄却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经与单位协商被单位延用,直至满足社保缴费年限。事后,法院还判决被告单位赔偿朱大姐退休金损失1万元。

朱大姐于2009年11月入职某单位,15个月后单位才开始给她缴纳社会保险。后朱大姐一直在该单位工作直到年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此时想退休的她,却由于在北京缴纳社保的年限不满15年,无法办理退休手续。朱大姐与单位协商后,单位同意延用其一段时间,达到社保缴费年限后为她办理了退休。

退休后朱大姐提出,由于单位原因导致她晚退休15个月,少拿了15个月的退休金,要求单位赔偿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单位已为朱大姐办理了延用手续予以补救,但仍给朱大姐造成了一定损失,因此酌情判决被告公司赔偿朱大姐退休金损失1万元。

朝阳法院法官汪洋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五条,职工退休后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需满足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条件。

“日常审判工作中,常常遇到由于历史原因或特殊情况导致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因缴费年限不够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只能继续工作的情况。”汪洋建议,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应当及时向社保管理部门进行反映或投诉,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又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对劳动仲裁有异议还可向法院起诉。

汪洋提醒劳动者,要按时缴纳社保,保障缴费的连续性。结合当下的新就业形态,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推出的便利缴费措施也越来越多。“劳动者应当定期查询自己的社保账户,掌握社保缴费情况;同时及时跟进了解国家及所在地区关于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手续办理的最新政策,对于社保中断、欠缴、缴费不足等情况,通过行政渠道或司法救济,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汪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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