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按照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白城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白城市各区常态化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洮北区、经开区、工业园区、生态新区所有常住人口、流动人口。
二、检测时间
综合运用“定点检测+上门检测”办法,采取分区域方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一)城区人员核酸检测
每周二至周日早6:00开始,开展主城区人员定点采样。具体安排:
星期二:洮北区瑞光街道辖区居民;
星期三:洮北区长庆街道辖区居民;
星期四:洮北区明仁街道、新立街道、海明街道、铁东街道辖区居民;
星期五:洮北区新华街道、经开区保平街道辖区居民;
星期六:经开区幸福街道辖区居民;
星期日:工业园区城南街道、生态新区官银号街道辖区居民。
每天定点采样后,由单元长向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孕妇、3岁以下婴幼儿、精神障碍患者等不能到采样点采样的居民和因看护工作无法到采样点采样的陪护人员发放抗原试剂。居民进行抗原自测,并向单元长告知检测结果。
(二)乡村人员核酸检测
洮北区统筹组织所辖各乡镇(场)、经开区西郊街道辖区居民的全员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场)具体负责、卫健部门配合,整合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力量,参照城区人员核酸检测做法,于每周二至周日完成对乡村居民的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三、检测方式
(一)城区居民参加定点采样的,在单元长的引导下,到指定采样台参加采样;乡村居民参加定点采样的,在乡村干部的引导下,到指定采样点参加采样。
(二)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孕妇、3岁以下婴幼儿、精神障碍患者等人员的陪护人员,在不影响陪护的情况下,应到采样台采样。
(三)封闭管理的复工复产工业企业人员,在本企业参加采样。其他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人员,在居住地参加采样。核酸采样完成后,可直接前往工作岗位。
(四)封控区内的居民、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人员、养老机构内人员仍按原渠道参加采样。
(五)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按原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组织形式参加采样。
(总台记者 张旭成 王梓 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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