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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实施静态管理 车辆行人限制出入

网络编辑 国内 2022-05-07 18:13:44 0 交叉口 西宁市 路与

为坚决果断做好青海西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及时阻断传播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西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5月7日15时至5月10日24时,在西宁市城西区实施静态管理,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城西区辖区居民应严格遵守静态管理规定,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各社区(村)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采购时间,引导居民错峰就近有序适度采购生活物资,静态管理期间每户安排一人外出采购一次,外出采购时间不超过2小时。

二、辖区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城西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规定时间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2米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聚集、不流动。

三、水电气暖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以及除市区商务、市场监管、卫生部门机构确定的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外,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并张贴封条。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时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测温、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

四、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城西区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承诺,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

五、城西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保持正常运转,倡导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在单位(经营场所)住宿,控制到办公场所工作人数,减少相互间接触,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

六、保民生的企事业员工、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疫情防控人员及志愿者、公安干警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及核酸阴性证明、扫码、测温后方可进出卡口,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出入卡口。

七、对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实行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严厉打击静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静态管理区域内暂停公交、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行。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新闻媒体等相关车辆,经城西区政府或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核实后通行,其余车辆非必要不上路。

九、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压实街道(乡镇)、社区(村)责任,落细落实小区(自然村)管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履行行业监督责任,强化日常指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凡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问责。辖区居民要严格落实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西宁市疫情防控要求,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辖区居民如有急诊就医等特殊需求,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报备,经社区请示上级部门后方可外出。如遇紧急情况可拨打6112345便民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西宁市城西区实行静态管理期间限制车辆、行人出入区域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交通管控的时间

2022年5月7日15时至10日24时(每日全天候24小时)。

二、限制交通管控的区域节点以西宁市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区域外围道路为节点,严格控制各类车辆、行人出入本区域。

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主要管控的节点为:海晏路与海湖路交叉口;新宁路与秀水路交叉口;海湖大道驶入柴达木路匝道;小桥大街与祁连路交叉口;长江路与秀水路交叉口;长江路与七一路交叉口;长江路与兴海桥交叉口;长江路与五四桥交叉口;长江路与西关桥交叉口;长江路与昆仑桥交叉口;长江路与体育巷交叉口;昆仑桥东西双向上桥口;同仁路高架桥通往各方向的上下行匝道;南川西路与砖厂路交叉口;香格里拉大道与南川西路交叉口;十二号公路与园树巷交汇口;十二号公路与西山一巷交叉口;凤凰山快速路羚羊路、行知路上下行匝道;富兴路西宁市中医院门口;凤凰山快速路与通海路交会口;国道G109线堡子村村口;国道G109线佐署桥口;昆仑大道西延段与湟水路交叉口;昆仑大道西延段与西城大街交叉口;昆仑大道与湟水路上层桥交汇口;柴达木路与湟水路交叉口;海晏路与湟水路地面交汇口;五四西路与湟水路上层桥上行匝道;柴达木路与通海桥上行匝道;海晏路与通海路交叉口;海晏路与文苑桥交叉口;海晏路与文汇桥交叉口;美丽水街与文亭桥交叉口。

三、限制管控的车辆限制驶入和驶出城西区的管控车辆为所有机动车(包括各类重型、大型、中型、小型汽车;轮式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脚踏车、残疾人代步车)。除限制管控各类车辆外,上述节点行人禁止通过步行、骑行、搭乘等方式出入城西区。

四、核准通行的情形

1、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2、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防疫物资运输车、生活物资保障车持核发的《西宁市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3、从事医疗和生活基本物资运输、垃圾清运、环卫清扫、供排水、供电供气、通信保障、应急抢修、新闻采访等车辆经现场核查后,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4、往返机场、车站的机动车提供驾驶人及乘车人48小时有效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健康码等凭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五、管控方式和要求

1、G6京藏高速公路、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公路、宁大高速公路、凤凰山快速路、同仁路高架桥主线正常通行,过境车辆禁止驶入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

2、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的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中短途客运班线车、城乡公交车和各类旅游车(包括自驾游、租赁游、拼车包车游)一律在本区域内停运,禁止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3、城西区区域内的公务用车、私家车严禁非公务出行、非必要出行。

4、静态管理期间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驾车、不外出、不跨区,杜绝聚集乘车,保持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5、遇有急诊就医、伤愈回家、吊唁出殡、照顾老幼病残孕等特殊需求时,在核验“双码”、测量体温后,可拨打公安110报警平台、公安交通122报警平台、便民服务热线6112345寻求帮助。

6、上述主要管控节点和有关市、县、乡(镇)、村、山路相互交汇的出入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统一设卡,加派执法力量检查、引导、指挥交通。

7、违反本限行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总台记者 李永辉 柳成 姚正鹏 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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