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网-山西大院资讯网

 

 

0

 

国管局资金中心:阶段性提高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限额

网络编辑 国内 2022-05-26 06:04:33 0 住房公积金 职工 住房

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5月25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当前有困难的企业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央国家机关广大缴存单位和干部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更多便利,切实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2022年底前,企业申请即可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影响。

缓缴申请材料:企业应提交缓缴申请表和缓缴清册,其中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职工签字内容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留档备查。

缓缴申请方式:企业可就近向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提出申请,倡导企业将申请材料邮寄至经办网点;企业也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扫描件传递至资金中心。

(二)帮助职工缓解住房困难

1.阶段性提高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限额。2022年底前,职工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至2000元。中央国家机关职工来自全国各地,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员较为集中,提高租房提取限额有利于增强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消费能力。

现行的“职工租住公租房、政策性住房或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租房的,可按租房实际出资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继续执行。

职工可通过资金中心线上业务渠道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个人贷款暂不作逾期处理。2022年底前,职工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未正常偿还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且无须偿还贷款逾期罚息。

此外,《通知》还对优化单位汇缴方式、简化北京地区跨中心账户转移手续、简化已故职工小额提取证明材料、深化“跨省通办”服务等手续办理过程进行了简化。

(总台央视记者 杨潇)

 

0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zcjh/jishixinwen/84882.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关于山西大院新闻网

山西大院是公共的资讯平台,公开,绿色,守法,其主要目的服务于广大本地网民的综合门户网站,还拥有强大的本地公共服务导航一站式进入本地各大政府服务平台方便业务开展。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protection: All articles, text, video, pictures, music sources and network reproduced non-original works, only for learning and communication, the content of the article information does not mean

that the network agrees with its views or is responsible for its authenticity, if there are any problems, please contact the webmaster for processing at the first time!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文字,视频,图片,音乐来源与网络转载非原创作品,仅限于学习交流,对文章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站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