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网-山西大院资讯网

 

 

0

 

福建立法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促闽台交流合作

网络编辑 国内 2022-05-28 06:09:42 0 中医药 福建省 中医

中新社福州5月27日电 (记者 龙敏)继今年4月出台《福建省“十四五”中医药健康发展规划》后,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5月27日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中医药条例》,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建设中医药强省。

根据该条例,福建鼓励各类机构开展中医药对外合作、文化传播、推广应用和服务贸易,支持中医药海外中心、国际合作基地、中医药国际贸易平台建设,推动中医药技术、药物、标准和服务的对外交流。

福建也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将中医药特色服务、产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中医养生、康复、养老、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提升中医药国际影响力。

两岸中医药同根同源、一脉相承,也是闽台融合发展的重要领域。海峡论坛中医药分论坛等活动已持续多年举办,规模不断扩大,规格不断提高,影响力不断提升,促进了海峡两岸中医药界的联谊、交流和合作,推动了中医药继承、创新和繁荣发展。

新通过的《福建省中医药条例》明确支持闽台中医药合作交流与融合发展。该条例提出,建立闽台中医药专家学者互访讲学、交流互动机制,拓展面向台湾的中医药教育;台湾同胞在本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中医医师在闽执业。

该条例还明确,支持闽台中医药产业链对接,推动闽台院校、中医药教育科研单位、行业协会在标准互通和相关技术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近年来,福建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截至2020年底各级中医类医疗机构床位数23914张,比2015年底增加3487张,每万人中医类医疗机构床位5.76张。目前,福建拥有中医类医院98所,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症、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初步形成了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整体发展新格局。(完) 【编辑:叶攀】

 

0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zcjh/jishixinwen/86042.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关于山西大院新闻网

山西大院是公共的资讯平台,公开,绿色,守法,其主要目的服务于广大本地网民的综合门户网站,还拥有强大的本地公共服务导航一站式进入本地各大政府服务平台方便业务开展。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protection: All articles, text, video, pictures, music sources and network reproduced non-original works, only for learning and communication, the content of the article information does not mean

that the network agrees with its views or is responsible for its authenticity, if there are any problems, please contact the webmaster for processing at the first time!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文字,视频,图片,音乐来源与网络转载非原创作品,仅限于学习交流,对文章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站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