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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天下无诈”照进现实,反电诈法草案二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

网络编辑 国内 2022-06-30 12:22:01 0 电信 网络 互联网

北京6月30日电 (记者 郭超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审稿近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与一审稿相比,草案二审稿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拓展“资金链”治理,有望进一步挤压犯罪空间,铲除犯罪土壤,让“天下无诈”离现实更近一步。

加大惩处力度,最高可处三年不准出境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已发展成为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犯罪。尽管全国电信网络诈骗立案数连续12个月同比下降,破案率同比上升,但广大老百姓仍深受其害。

有声音认为,电信网络诈骗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现行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对电诈分子的刑罚力度不够,呼吁加大惩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就收到了1.3万余人提出的2.8万条意见。民众普遍认为,要强化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处罚,建议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一步提高刑罚,极大震慑犯罪分子。

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审稿也顺应了民众呼声。草案二审稿提高法律责任部分的罚款幅度,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加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措施。比如,从事相关涉诈支持、帮助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袁彬表示,电信网络诈骗是财产性违法犯罪,震慑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必然要提高其违法成本、降低其犯罪收益。但电信网络诈骗因证据收集难而存在违法所得查处难、认定少的问题,提高罚款的倍比,有助于更好地处罚违法犯罪,并通过提高违法成本,扼杀他们从事电诈的念头。

除提高罚款幅度以外,草案二审稿还明确了对涉诈人员限制出境等措施。近年来,不法分子为了躲避国内公安的抓捕,将犯罪的窝点挪到了东南亚等海外地区。不少国内民众被骗出境,在海外从事电诈活动。针对这一现象,草案二审稿有的放矢地做出了规定: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不准其出境。

袁彬对草案二审稿这一规定给予了肯定:“一方面,这符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当前我国治理违法犯罪中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总体思路和基本方向。另一方面,这符合电信网络诈骗的基本特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的一大突出特点是中国人跑到境外从事电诈活动,移民管理机构针对这类涉诈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能起到预防犯罪的效果,避免他们重蹈覆辙,也能有效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拓展“资金链”治理,加强反诈宣传

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长期以来花样百出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法让民众防不胜防。2021年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4.1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9万名。国家反诈中心紧急止付涉案资金3291亿元,成功避免2891万名群众受骗。

作为侵财类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瞄准了民众的“钱袋子”。与传统“面对面”的诈骗方式有所不同,电诈团伙借助“互联网+金融”,诱导被害人使用网络转账,并迅速实现被骗资金的在线转移和“清洗”,这给有关部门拦截被骗资金带来了不少困难。

防范利用金融系统非法转移资金,成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立法的重要内容。为此,草案二审稿将涉诈监测治理对象由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拓展到数字人民币钱包、收款条码等支付工具和支付服务;为保障监测识别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有效性,明确金融机构可依法收集必要的交易和设备位置信息;规定支付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完整、准确传输有关交易信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借此洗钱。

在外界看来,电信网络诈骗是可预防的,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不仅要强化“资金链”治理,还要在全社会持续营造浓厚的反诈氛围,全面提升民众识骗防骗的能力。为此,反电诈法草案二审稿还增加了金融机构、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和新闻媒体单位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的相关义务。

多部门通力合作,全链条治理电诈

一段时间以来,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犯罪活动猖獗。尽管公安机关严打电诈,但从实践情况看,通信、金融、互联网等行业治理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形成打击治理合力。大量电话卡、银行卡、网络账号被用于诈骗活动,亟待规范管理。

这就需要多部门联动发力,共筑反诈“防护网”。而这部即将出台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望从立法层面解决这一难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一部“小切口”的专门立法,其突出特点是坚持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全链条治理。

为强化全链条治理,草案二审稿扩大了预警劝阻的责任主体,增加其他部门和金融、电信、互联网企业的预警劝阻措施,进一步释放出反诈工作齐抓共管的明确信号。

在袁彬看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需要公安、电信、互联网、金融等多部门通力合作,形成治理合力,才能将治理效果最大化。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小切口”立法,要集中多方力量办一件具体实事。这种力量集中体现在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治理上既要注重横向治理,加强各部门的横向合作;更要重视违法犯罪的发展规律和发展过程,注重从每个环节入手,加强各部门的纵向协调,实现对违法犯罪的全链条治理。

此间有评论指出,此次通过专门立法,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从源头上规范治理涉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挤压犯罪空间,铲除犯罪土壤,为更有力、有效地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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