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院资讯网

 

 

0

 

上海首例非法放贷入刑案宣判,两男子以非法经营罪获刑2年

网络编辑 国内 2021-11-25 06:58:52 0 静安区 客户 何某

原标题:上海首例非法放贷入刑案宣判,两男子以非法经营罪获刑2年

两男子向200余名客户累计出借资金500万余元,每笔借款收取300%至1300%不等的高额年息。

庭审照片 本文图片均为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供图庭审照片 本文图片均为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供图

11月2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高某、何某提起公诉,静安区人民法院于今日开庭审理本案,一审分别判决高某、何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退赔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的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正式将非法放贷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入刑。检察机关介绍,本案系该意见实施以来上海首例非法放贷入刑案。

静安区检察院介绍,2021年3月起,高某、何某在上海租赁办公室后共同从事高利放贷业务,并以向亲戚朋友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

经营过程中,高某注册了不同微信号,同时设立了多个微信群用于“业务宣传”。在微信群内,高某还会定期发送微信红包并发布广告用于招揽客户。

客户上门后会被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出示不动产证明等材料,而后高某、何某会和客户进一步商定贷款金额和还款利率及周期。为了逃避法律惩处,高某会要求借款人签署月利率仅为2%的借条作为保底存根,但以谈拢的口头约定的还款方式和利率进行实际还款。

在签署纸质材料并达成口头协议后,高某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现金放出高利贷,并在约定时间通过电话、微信联系收款,或者直接上门催收。

经查,2021年3月到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高某、何某对外高利放贷,采用“广撒网”的方式,向不特定的200余名客户累计出借资金500万余元,这些人员既非两人亲友,也不是其他特定对象。高某、何某未设立小贷公司等具有放贷资质的机构,其出借资金系个人行为,两人不具有经营放贷资质。

虽然现场查获的借条中约定年利率为24%,但根据高某及借款客户的笔录,实际收取的利息远高于约定利率。根据高某记录的统计表和借款客户证言,已还款的客户实际向嫌疑人交纳300%至1300%的年利息,实际年息远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

根据前述意见相关规定,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高某、何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经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0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zcjh/jishixinwen/9841.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关于山西大院新闻网

山西大院是公共的资讯平台,公开,绿色,守法,其主要目的服务于广大本地网民的综合门户网站,还拥有强大的本地公共服务导航一站式进入本地各大政府服务平台方便业务开展。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protection: All articles, text, video, pictures, music sources and network reproduced non-original works, only for learning and communication, the content of the article information does not mean

that the network agrees with its views or is responsible for its authenticity, if there are any problems, please contact the webmaster for processing at the first time!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文字,视频,图片,音乐来源与网络转载非原创作品,仅限于学习交流,对文章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站长处理!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