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院资讯网

 

 

0

 

父亲为情杀亲生子女:重庆姐弟坠亡案中的畸形恋爱披露

网络编辑 政务 2021-12-29 09:53:25 0 被告人 两名 二人

重庆姐弟被生父从高楼扔下坠亡案12月28日上午一审宣判,重庆市五中院认为,被告人张波及其女友叶诚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得的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人伦底线、道德底线、法律底线,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影响及其恶劣。且两人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对此种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和挑战人伦底线的犯罪,依法均应严惩。

对于辩护人提出的主从犯问题,法院认为叶诚尘与张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对叶诚尘是从犯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澎湃新闻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两名被告人的律师目前还未对被告人进行会见,暂时还不清楚两名被告人是否要上诉。

警方恢复万余条聊天记录查明案件

2020年11月2日下午,居住在南岸区锦江华府4单元15楼的姐弟雪雪(2岁)和洋洋(1岁)坠楼身亡。案发当天的视频显示,两个幼童坠亡后,他们的生父张波瘫坐在地,边哭边拍打双腿,表现“悲痛”,甚至还以头撞墙。

张波很快被识破。判决书显示,案发后,张波的陈述引起警方怀疑,且他与女友叶诚尘的微信聊天记录全部删除,警方认为不符合常理,遂以张波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立案侦查。民警对张波、叶诚尘的手机提取、扣押后,经技术部门恢复1.7万余条微信聊天记录,发现二人为扫清结婚障碍产生处理掉两个孩子的想法,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去年11月10日,警方假意通知张波、叶诚尘到派出所领手机,将两人抓获。并在11月11日对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案立案侦查。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4月左右,已结婚并有两个孩子的张波与网友叶诚尘见面,后成为情人,2020年2月,张波与妻子协议离婚。

判决书显示,警方调查发现,张波、叶诚尘2020年2月份左右就商量过杀死两个小孩,张波一直有所犹豫。

2020年6月之后,见张波仍未对两个小孩下手,叶诚尘在微信中对张波说:“反正有娃儿我是接受不了的,你马上把娃儿解决了就行了。”

张波在聊天中答复:“娃儿出了事,你都没得资格说我是二婚撒子的。”叶诚尘表示:“我就没得资格说你任何了。”

对此,张波提出:“2条命都这么不值呀。”叶的答复是:“本来就不该存在呀他们”、“有他们在我们不会幸福。”

对于叶诚尘的这些说法,张波表示:“所以都是为了你,我才去做这些伤天害理的事。”叶回应:“能证明你爱不爱我呀。”

到了2020年10月20日,见张波还未对孩子下手,叶诚尘在微信中提出:“说去说来都是你那2个包袱的问题”、“你是不是要给我个准确时间。”

张波回复说:“10月之内,反正没有办好,我国人(注:重庆方言,意为自己)也不会来见你了。”叶诚尘表示:“最多10天的时间”、“反正这周是最后的时间。”

2020年11月2日下午3点30分,张波趁母亲外出,将在次卧飘窗窗台玩耍的儿子和女儿双腿抱住,将二人从15楼的飘窗处扔到了楼下。

在该案今年7月第一次开庭时,张波、叶诚尘曾在庭上相互推诿是对方提起犯意。

对此,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人的微信聊天内容及在案其他证据不能证实二被告人谁先提出犯意,故认定犯意的提起系张波或叶诚尘的证据均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叶诚尘的相关辩解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查明,叶诚尘与张波自2020年5月28日至11月2日的微信聊天记录证实,二被告人为达到结婚目的,多次共谋策划将张波女儿(当时由生母抚养)接到张波家中,以便让张波同时将两个小孩杀死,叶诚尘多次催促、逼迫张波作案,并给张波限定作案期限。二被告人亦供认共谋杀害二被害人的事实。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足以认定张波、叶诚尘共同杀害二被害人的事实。

法院不采纳女被告人系从犯的辩护意见

该案第一次开庭时,庭审的焦点之一在于叶诚尘的主从犯问题,辩护人认为叶诚尘是从犯,但检方认为两名被告人地位相当,法院并未当庭表态。

判决书载明,法院认为,张波与叶诚尘共谋后,在叶诚尘的逼迫下,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故意非法剥夺张波的两名亲生无辜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张波、叶诚尘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在共同犯罪中,张波积极参与共谋,涉及将女儿接到家中,直接实施杀害两名亲生子女的杀人行为。

叶诚尘积极追求二被害人死亡的发生,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张波有孩子为由,催促张波杀死两名小孩,并在张波犹豫不决的情况下,又以家人不同意二人在一起、分手、不见面等相威胁,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行为,为张波限定最后作案期限,并积极出谋划策,最终促使张波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

据此,法院认为叶诚尘与张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对叶诚尘的辩护人提出叶诚尘是从犯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畸恋:有暴力自残倾向的女方处于绝对主动地位

法院审理查明,叶诚尘在与张波的交往过程中,叶诚尘处于绝对的主动地位,且有暴力倾向和割腕自残的行为,叶诚尘与张波的微信聊天内容也能反映出叶诚尘的强势地位,且思想和行为极端。

二被告人的微信聊天内容证明,叶诚尘积极为张波出谋划策,多次以家人不同意二人在一起和分手等理由催促、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行为,叶诚尘提出的分手本意是迫使张波满足自己愿望,追求二人在一起的目的,并非其所辩称的是为了逼迫张波离开自己。

此外,二人微信聊天内容还证明叶诚尘将张波是否实施杀人行为作为证明张波是否爱自己的表现。

法院还查明,张波还曾被叶诚尘用菜刀砍过,叶诚尘还拿小刀让张波自残,否则她就割腕。证人证言显示,叶诚尘还曾用烟灰缸将张波脑袋敲破。参加庭审的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法官当庭表示,经对张波验伤,其身上有多处刀伤。

在第一次庭审时,张波表示,作案当天,叶诚尘割腕逼迫他。但叶诚尘表示,她割腕是为了让张波知难而退离开自己。

对此,法院审查发现,因为张波、叶诚尘案发时一直通过微信视频聊天,案发后两人均删除各自手机中微信内容,导致无法恢复视频内容。虽有证据证明叶诚尘左手腕有两条横行的陈旧性划痕,但根据现有证据,无法确定叶诚尘左手腕的两条划痕形成时间。

法院最终认为,叶诚尘案发时以割腕自杀相威胁的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对此不予认定。

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和挑战人伦底线的犯罪应严惩

法院认定,张波婚内出轨,叶诚尘明知张波已婚并育有子女,仍与之交往,并多次表示不能接受张波的子女,二被告人为达到结婚目的,多次共谋以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杀害张波的亲生子女。

张波最终在叶诚尘的逼迫下,罔顾人伦、泯灭人性,将自己的亲生子女从15层高楼扔下,致两名无辜未成年人死亡。

案发后,张波拨打120急救电话,在坠楼现场撞地痛哭,以掩盖罪行。张波、叶诚尘删除各自微信聊天记录并串供,妄图逃避罪责。

法院称,张波、叶诚尘虽当庭口头表示认罪,但并未真正认罪、悔罪,且庭审中叶诚尘拒不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本案在网络上披露后,引发了公众的高度关注,对二被告人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

法院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人伦底线、道德底线、法律底线,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影响及其恶劣。且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对此种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和挑战人伦底线的犯罪,依法均应严惩。

法院认为,张波的辩护人提出张波事后积极救助,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悔罪的辩护意见;以及叶诚尘的辩护人提出叶诚尘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悔罪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对二辩护人提出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意见,均不予采纳。

综上,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张波、叶诚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重庆市五中院或直接向重庆市高院提出上诉。

参加庭审的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两名被告人当庭并未表示是否上诉。12月28日下午,澎湃新闻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两名被告人的律师目前还未对被告人进行会见,暂时还不清楚两名被告人是否要上诉。

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编辑:陈海峰】

 

0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zcjh/zhengwu/10848.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关于山西大院新闻网

山西大院是公共的资讯平台,公开,绿色,守法,其主要目的服务于广大本地网民的综合门户网站,还拥有强大的本地公共服务导航一站式进入本地各大政府服务平台方便业务开展。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protection: All articles, text, video, pictures, music sources and network reproduced non-original works, only for learning and communication, the content of the article information does not mean

that the network agrees with its views or is responsible for its authenticity, if there are any problems, please contact the webmaster for processing at the first time!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文字,视频,图片,音乐来源与网络转载非原创作品,仅限于学习交流,对文章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站长处理!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