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院资讯网

 

 

0

 

寒假怎么管住“熊孩子”?如何关注“乖孩子”心理健康?

网络编辑 政务 2022-01-27 06:51:10 0 未成年人 法官 行为

寒假期间,怎么管住“熊孩子”?如何关注“乖孩子”的心理健康?这成为父母们最关心的话题。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发布《少年法庭典型案例绘本——“不良行为”预防篇》,真实记录了未成年人从初期不良行为发展为犯罪行为的质变过程。记者从中发现,家教不当,是引发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重要诱因。记者梳理其中的几个典型案例,以少年法官的视角给家长教育孩子提供思考。

吸烟、饮酒——“酒令智昏”生祸端

壮壮的父母是生意人,朋友较多,逢年过节便会邀请好友一起聚餐,其间少不了要喝酒。受父母的影响,壮壮性格活泼外向,喜欢结交朋友,周末常常约同学们一起外出聚会,有时也会喝酒助兴。一次,在好朋友的生日宴会上,壮壮喝了很多酒,为帮朋友出气,壮壮与小林发生激烈的言语争执。壮壮不顾同学的拉拽,对小林拳打脚踢,导致小林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事发后,壮壮的父母向小林赔礼道歉,并赔偿小林经济损失共计10万余元,小林对壮壮的行为表示谅解。

经法院审理,壮壮酒后殴打他人,发生致人轻伤以上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壮壮犯罪时未满18周岁,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最终判决:壮壮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中,壮壮告诉法官,现在十分后悔,想向小林诚挚地道歉。此前他一直认为喝酒没什么,又不违法犯罪,大人也经常喝酒,自己为什么不能喝?但现在想来,饮酒会导致自控能力降低,容易误事,还可能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吸烟、饮酒”列为第一项不良行为。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张莹介绍,本案中的壮壮就是借着酒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最终铸成大错。张莹告诫同学们不要错误地认为吸烟、饮酒是成熟、帅气的表现,也不要因为好奇模仿他人接触烟酒;同时应加强学习,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的能力。

旷课逃学——留守儿童连环偷盗

15岁的建建上初三,父母在外地打工,建建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家庭比较贫困。不爱学习的建建经常逃课去县城网吧打游戏,因为手头拮据,还去镇上的小卖部偷钱。东窗事发后,爷爷狠狠地教训了他。

事后,建建赌气偷拿了家里的钱跟同村的一个年轻人坐火车来到北京。起初,建建帮人送过外卖、快递,因为比较辛苦,干了不到一个月,建建便辞职去了一家火锅店当服务员。刚入职的第二天,建建听同住的一个小伙子说店老板会克扣工资,心里就开始打退堂鼓。第三天夜里,建建撬开店内收银台的抽屉,拿走了3000多元现金,还有一条中华烟。天亮后,建建买票逃回了老家。

经法院审理,建建旷课逃学后发生的犯罪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建建犯罪时未满18周岁,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决:建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

在案件审理期间,建建告诉法官,他很后悔当初的行为。一是他的行为涉及犯罪,这是人生的一个污点。虽然他之前也有盗窃的行为,但那次并没有受到处罚,而这次盗窃发生在他年满16周岁后,凭着侥幸的心理,当时他以为这次也不会被追究,但被抓回北京后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二是他没有拿到毕业证,因为学历低,到社会上找工作也受限。要不是因为逃课不上学,也不会落到现在的处境。

“旷课、逃学”是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一种,也是学生对自身受教育权的不尊重和不负责。曹晓颖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发现,部分失足少年身上的违法犯罪行为正是在旷课逃学期间、处于学校和家长失管的状态下实施的。因此,家长和学校要加强联系和沟通,一旦发现学生有旷课逃学行为,一定要及时制止。另外,作为未成年人自身,也要清楚地认识到,教育是人生成长的基石。青少年时期是学习的黄金期,一定要沉下心来努力学习,切不可因为旷课逃学而“老大徒伤悲”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离家出走——学霸的错误冲动

佳佳在学校是学霸级的人物,不仅成绩优异,同学关系也很好。距离高考越来越近,因父母给佳佳的压力过大,佳佳冒出一个疯狂的想法:晚上11点,佳佳拿着一把水果刀溜出家门。在夜色里进入离家最近的一所大学,抢劫了一名男同学。还没跑出学校,佳佳就被几名保安拦下了。在被扭送公安机关后,佳佳因抢劫行为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收押在看守所。经检察机关审查后,佳佳因涉嫌犯抢劫罪,被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佳佳离家出走后的犯罪行为构成抢劫罪。鉴于佳佳犯罪时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考虑佳佳在案发后的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所在学校为佳佳出具了一贯表现良好的证明等情节,法庭最终判决:佳佳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

在案件审理期间,佳佳告诉法官,当听到妈妈说“考不好就没人养”的时候,他非常气愤,他认为妈妈根本不了解自己,自己看的是时事新闻,不仅不会影响学习,还对提高自己的信息量和分析能力有帮助。而在妈妈看来,他除了看书学习,做什么都是错的。既然什么都错,那就让妈妈看看“错,也能活着,也不要别人养着”。实施抢劫的时候,他非常害怕,被保安摁倒在地的时候几乎窒息。当公安人员告诉他抢劫可以判十年的时候,他的脑子已是一片空白。

法官王丽娟表示,通过佳佳的经历,希望孩子们了解,自力更生也是需要一个学习的过程。“离家出走”已经被列入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当小小的脑子里产生这个可怕的念头时,也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打消邪念。

在我国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下,结合佳佳案件的具体情况,他被判处缓刑后,回到校园,完成高考,进入大学学习。

(文中未成年人均采用化名) 【编辑:张旭】

 

0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zcjh/zhengwu/15978.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关于山西大院新闻网

山西大院是公共的资讯平台,公开,绿色,守法,其主要目的服务于广大本地网民的综合门户网站,还拥有强大的本地公共服务导航一站式进入本地各大政府服务平台方便业务开展。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protection: All articles, text, video, pictures, music sources and network reproduced non-original works, only for learning and communication, the content of the article information does not mean

that the network agrees with its views or is responsible for its authenticity, if there are any problems, please contact the webmaster for processing at the first time!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文字,视频,图片,音乐来源与网络转载非原创作品,仅限于学习交流,对文章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站长处理!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