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网-山西大院资讯网

 

 

0

 

吵架猝死不赔?法院给出答案

网络编辑 政务 2023-05-07 06:49:24 0 王某 刘某 发生

退休后的王某,像往常一样到家门口的超市买菜,不料因琐事发生口角。双方你来我往,言语越来越激烈,因情绪太过激动,王某当场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那么,与王某吵架的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近日,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2年1月的一天,70岁的王某前往家门口的超市买菜。该超市由个体工商户郭某经营。当天,郭某及丈夫刘某、婆婆刘老太3人均在店内。9时37分,王某进入店内。在购买豆腐时,王某与刘老太发生口角。看到母亲与人争执,刘某也加入进来,开始对王某指指点点,争吵间双方言语激烈。店主郭某对双方均进行了劝阻,但无效。

监控画面显示:9时41分,刘某情绪更加激动,走到货架另一侧后又冲向王某,被郭某劝阻后,刘某依旧不断用手指向王某。后郭某与王某一起向店外走去,王某在前,郭某在后。

9时42分,监控显示王某突然晕倒在货架旁的空地上,而此时刘某依旧用手指向王某,店主郭某随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10时08分,民警到达现场,此时王某依旧躺在地上。经民警要求,郭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距离王某晕倒已过了40分钟。后经医院抢救无效,王某被诊断为“院前死亡”。

王某家人称,王某曾患有心肌梗塞,20多年没有犯病,此次事发是因刘某等人态度恶劣,长时间辱骂王某,且在王某倒地后未及时搀扶,也未拨打急救电话所致。

王某家人提起诉讼,要求超市及刘某等人赔偿各项损失。

法庭上,刘某等人拒绝赔偿。刘某辩称自己没有辱骂王某,也没有与其发生肢体接触。王某倒地属于自身疾病突发,与自己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倒地后,自己家属郭某及时拨打了110报警处理,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刘某与王某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刘某不断用手指向王某,致使其情绪激动诱发自身疾病后,晕倒猝死,双方的争吵与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争吵行为导致王某晕倒后,刘某应当对其负有救助义务,但其在王某晕倒后依旧不依不饶,放任其不管,未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救助,刘某的行为对王某的死亡存在一定过错。

而王某作为将近70岁的老人,本应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有高于常人谨慎的安全注意义务,明知自己曾患心肌梗塞且年事已高,情绪不宜过于激动,自身未尽到注意义务,未管理好自身情绪导致突发疾病晕倒猝死,应当对自身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被告刘某作为店主郭某的配偶,参与超市的经营,其侵权责任应当由超市承担。

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超市承担30%的赔偿责任,王某自负7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针对这起案件,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任晋平表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老爱幼、和谐相处是社会美德。刘某与王某因生活琐事发生激烈争吵,致使王某情绪激动诱发自身疾病,晕倒猝死,酿成死亡悲剧,双方对此均有过错。俗语云:“人生何处不相逢,莫因小怨动声色”,日常生活中发生一些争执在所难免,切莫逞一时之快酿成祸患,否则就会像本案例中,一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一方付出了财产代价。

任晋平也通过此案呼吁,希望大家在社会交往中文明、理性地表达诉求,处理矛盾时有话好好说,有理慢慢讲,多些宽容,多些体谅,就会避免很多悲剧的发生。(法治日报本报记者 马超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 王泽宇) 【编辑:田博群】

从中财委会议到国常会,中国经济的四个“更加清晰”

各地文旅局长进淄“赶烤”,谁能成功抄作业?

多地晒“五一”成绩单,省会城市书记开会总结复盘

中央开会部署这件“大事”,3大信号!

商务部郑重声明:“世界汽车大会”与商务部无关

评论:变台湾为“火药桶” “倚美谋独”牺牲民众利益

如何看待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廿四节气|千里江山图之立夏篇

人这一辈子,一定要去一趟汕头!

职场性骚扰如何发生,怎么定义?受害者如何维权?

老男孩,看爆买爆《灌篮高手》?

创造历史后,张之臻说这不是他的极限

中国驻登巴萨总领事会见巴厘岛警方

评: 美国银行业再爆雷,“看不见的手”为何失灵?

当我们纪念马克思时,我们在纪念什么?

把马拉多纳奉为“国王”的城市,时隔33年再夺冠

在潍坊,“没有什么是上不了天的!”

“五一”丽江旅游遇冷?真相是……

 

0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zcjh/zhengwu/66131.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关于山西大院新闻网

山西大院是公共的资讯平台,公开,绿色,守法,其主要目的服务于广大本地网民的综合门户网站,还拥有强大的本地公共服务导航一站式进入本地各大政府服务平台方便业务开展。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protection: All articles, text, video, pictures, music sources and network reproduced non-original works, only for learning and communication, the content of the article information does not mean

that the network agrees with its views or is responsible for its authenticity, if there are any problems, please contact the webmaster for processing at the first time!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文字,视频,图片,音乐来源与网络转载非原创作品,仅限于学习交流,对文章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站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