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潘银丽报道:为从源头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受侵害,为未成年人筑牢安全“防护墙”,近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下发通知,确定从今年起在全市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工作,实现了入职查询制度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全行业、全对象、全行为覆盖。
《通知》明确,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培训、训练、监护、救助、看护、医疗等职责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新招录、聘用或以劳务派遣方式聘请工作人员(或招募志愿者)时,应当加强入职人员审查。即由主管部门向本辖区县级公安机关或主管部门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查询申请,对经查询发现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应当不予录用。同时,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组织)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对在职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及时解聘、注销其从业资格,并在一个月内将处理结果分别上报同级监察委员会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
《通知》指出,相关单位(组织)主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申请查询时,需提交主管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查询申请表和《长治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在职(拟招录)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清单》。受理公安机关在收到相关单位(组织)主管部门的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询的主管部门反馈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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