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稳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有效减轻因疫情和物价上涨因素对困难群众造成的影响,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部门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规定,按照每人300元的发放标准,筹集下达全市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053万元,专项用于全市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增发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并要求各县(市、区)抓紧组织实施,进一步简化优化发放程序,确保在8月20日前足额发放到位。(孔曙晓 赵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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