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静态管理以来,平遥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惩处拒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和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行为,并快速查处系列涉疫案件。
11月9日20时许,在该县实行静态管理期间,李某违反非必要不外出防控政策,在户外散步并进行抖音直播,在直播中散布煽动性言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上级网信部门及平遥县公安局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平遥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近日,平遥县疾控中心流调溯源专班工作人员对阳性密接人员张某萍及其丈夫雷某俊进行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时,二人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流调人员调查,致使流调工作无法顺利进行,该二人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平遥警方将依法追究二人的法律责任,现二人正在集中隔离中,待隔离后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警方提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请广大居民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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