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刘亚男)8月11日,记者从山西省民政厅获悉,为加快我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我省将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在我省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该专项行动将通过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到2023年,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枢纽型、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基本覆盖每个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三分之一以上的农村社区。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支持措施更加完备,整体发展更加有序,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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