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中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
—— 2023年2月13日在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 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晋中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安排,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起草了《晋中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条例(草案)》的必要性
(一)《条例》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城市规划建设每个细节都要考虑对自然的影响,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任务,尽快出台《条例》是落实中央、省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是我市加快建设海绵城市,明确建设目标任务的行动纲领。
(二)《条例》是申报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市的必备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市正积极推进2023年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市申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2〕28号)要求,“有立法权的城市,已制定本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的法规;尚未制定的,应有明确的立法计划,并承诺在建设期内完成”。因此,海绵城市立法是申报示范市的必备要求。
(三)《条例》是解决城市发展问题的现实要求
近年来,随着市城区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建成区不断扩张,硬化水泥地越来越多,使得雨水集中时无法自然渗透,只能通过地表径流或地下排水管道排走。但是,由于我市排水管网建成时间较长、雨污未彻底分流、排水管径设计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等原因,汛期容易造成地势低洼处积水严重、城市内涝、入河水质不达标等问题,给市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制定出台《条例》对于规范今后工程项目实施、解决我市城市排水防涝问题具有重要的约束、指导作用。
二、关于《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晋中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列入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司法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委托太原师范学院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参与起草,组建专班,加快推进《条例》起草。一是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立法50余项,借鉴国内20余个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晋中市工作实际,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论证修改,于2022年9月形成了《条例(初稿)》;二是赴太原市进行实地调研,借鉴经验,进行了充实完善;三是征求了各县(区、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了修改,提交市司法局审查,2022年11月4日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送审稿。
三、《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共五章37条(最后一章为附则),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规定,一是从宗旨目的上,注重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是从制度管理上,明确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三是从操作层面上,对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考核各个阶段进行规范,突出可操作性。具体为:
一是明确了管理职责。第一章总则共7条,包含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明确了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于海绵城市建设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职责;明确了建设管理的投资责任主体,并鼓励社会主体积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活动。
二是确定了建设机制。第二章规划和建设共16条,以将技术规范和指标要求,纳入建设项目管控流程为核心,明确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建设计划和技术规范的制定主体,及其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引领和约束作用。规定了政府投资和社会主体投资的建设原则和要求,并且从项目立项、土地供应、设计要求、建设施工、监理、验收、归档等环节对海绵城市建设全流程管控。
三是明晰了运维机制。第三章运行和维护共6条,以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为核心,规定了运维主体、运维要求、运维考核、应急管理和运维信息共享等内容。同时,明确规定了禁止侵占、损毁、擅自动迁海绵城市设施等情形。
四是严格了法律责任。第四章法律责任共7条,依据上位法重点对填湖造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海绵城市管控要求建设、海绵城市项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未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报送备案等违法行为明确了罚则条款。
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同时参考了《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借鉴了太原、长治等城市的做法和经验。
以上说明连同《条例(草案)》,请一并予以审议。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gsyl/jinzhong/7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