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国出席
12月29日,吕梁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振国,副主任孙晋军、李俊平、卫成印、郭卫民、刘凯、张建国、张振明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郭卫民主持会议。
副市长任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泽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鸿及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吕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草案)》,刘振国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表决通过了《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吕梁市村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吕梁市禁牧休牧条例(草案)》。会议还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刘振国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希望他们要始终保持饱满的精神风貌和高昂的奋进姿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在新岗位上作出更大贡献。刘振国就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稳字当头,全方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需求导向,不断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要坚持人民至上,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坚持立法普法并重,确保所立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切实提升工作质量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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