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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全面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五化”“五实现”

网络编辑 吕梁 2022-08-25 10:15:59 0 乡镇 行政执法 网格

试点开展以来,柳林县围绕“如何推动改革”“如何开展执法”“如何保障执法见效”三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全面构建起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清单管权责、一套保障管基础、一套制度管长效”的“四个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制,高质量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五化”“五实现”,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执法办、队关系明晰化,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是建强执法办。每个乡镇充实3至 5名具有执法资格证的人员作为专职人员进入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设立了综合执法办党支部或党小组,明确了乡镇长任综合执法办主任兼执法队队长,执法办下设综合组、政策法规组和执法组。二是组建执法队。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分设若干执法小分队包片或分领域开展执法,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由分管执法工作副乡镇长和派出所所长兼任,队员由乡镇具有执法资格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事业编人员组成执法队员,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三是强化派驻机构的属地管理。出台了四部门派驻乡镇行政执法机构的管理考核办法,主要从派驻机构的范围、管理考核权限的界定、考核结果的计算方式及结果运用等八个方面,对派驻行政执法机构的属地管理职能职责进行了全面规定,为强化派驻机构与执法队协作运行提供了制度依据。四是统筹用好乡镇法治资源。全县及时组织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尽可能储备行政执法人才,努力解决执法人员持证率不高、后备人才不足的问题,为“一支队伍管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执法清单调整动态化,实现“一张清单管职权”。按照县相关执法部门梳理上报,县行政审批局整合、初审,县司法局对清单进行法律审核,县委编办终审、政府公示的程序,根据省市关于乡镇权责清单等最新政策精神,动态调整形成《柳林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版)》,编制并分布乡镇执法清单25项,其中,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9项。

上下左右协作联动化,实现县乡村执法同频共振。一是村(社区)网格一线排查,解决“谁发现”问题。按照市规范网格建设相关意见,在全县6个社区划分一级网格72个,二级网格280个,三级网格1097个,配套设置网格党小组72个;在197个行政村、579个自然村划分一级网格566个,二级网格4505个,配套设置农村网格党小组566个。网格设置好后,各乡镇依托三级网格建立了乡—村—居民三级网格微信群,将林田路井、矿产资源、河流沟壑管理事项等全部纳入网格范围,村干部与农村党员全部包联到户,每日定时开展各类违法违规和风险隐患线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逐级上报到乡镇执法队或相关站(中心),为开展“网格员吹哨,执法队报到”奠定工作基础。二是混岗专干执法,解决“谁执法”问题。按照乡镇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下沉情况,各乡镇根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的工作需要,对行政和事业人员统一调配,混岗使用,吸收法律素养较好的原乡镇安监、水利、林业、畜牧、环卫等人员为执法队员,通过强化法律知识培训、统一组织参加全省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等,解决好执法人员不足、无人执法的问题。三是内外纵横联动,解决“怎么执法”的问题。建立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对内部联动、横向联动与纵向联动等进行了规定。在内部联动上,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其他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职能衔接互补,涉法涉案信息共享,重大执法事项经乡镇党委、政府研究后下达,明确分工职责。在横向联动上,出台派驻行政执法机构管理考核办法,强化公安、司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派出机构的属地管理与考核,形成“统一指挥、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在纵向联动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从全县层面建立由县司法局牵头,各乡镇执法队与县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县交通运输、县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和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人社等相关部门形成的执法协调衔接机制,并通过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以及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解决好县乡执法脱节、联动不够的问题。

重点环节运行制度化,实现“一套制度管长效”。紧盯内部管理和执法流程运转两个环节,从执法公示、排查报告、执法记录、集体审核与法制审核等四个方面,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流程图、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制度。正在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司法局印发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引》,完善相关的指挥调度、内部管理等制度。另外,试点乡镇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立了综合执法学习考勤、执法规范用语、执法案卷管理、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力求达到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运行。

后勤基础保障规范化,实现规范执法与维护法威相统一。在办公场所保障上,县里要求各乡镇至少配备办公场所,完善配齐电脑、监控等相关硬件设施。在经费保障上,县财政参照相关标准预算工作经费,先期配套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经费140万元。在设备保障上,县委办统一调配执法车辆编制;在各乡镇现有执法车的基础上,正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统一为乡镇购置配备四驱皮卡执法车15辆。在文书规范上,柳林县已将山西省司法厅制作的《山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试行)》统一下发到各乡镇,由乡镇自行印制,并在执法工作中严格使用,进一步维护执法工作规范性和权威性。

截至8月4日,全县各乡镇执法队已开展执法检查433次,行政处罚3件,下达整改建议书121份,及时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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