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洋) 8月23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十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振国主持会议,副主任孙晋军、李俊平、卫成印、郭卫民、刘凯、张建国、张振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梁志锋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建议议程及日程草案,决定本次常委会于8月26日召开,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执法调研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吕梁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市本级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市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吕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吕梁市农村村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拟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报告。
刘振国要求,要结合疫情防控,严格防护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圆满成功;要对照年度计划,相关机构认真检点,对标对表,扎实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全部落实到位;要密切与各级人大的联系,着力构建良好工作氛围,不断激发开创再上新台阶的动力,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积极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gsyl/lvliang/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