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阳高县委组织部把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作为关心爱护干部、干部积极履职作为的有力举措和治病救人的有效“良方”,促进了干部队伍健康发展。
阳高县委组织部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县级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专题学习中央和省、市相关提醒、函询、诫勉的政策精神、操作规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将提醒、函询和诫勉政策规定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强化干部经常性自我警示教育。同时,规范细化提醒、函询、诫勉工作流程,注重分层分类管理,对收集到的领导干部小微问题和负面信息经过综合分析研判,建立提醒、函询和诫勉审批机制,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对照《实施办法》制作《呈批表》《通知书》《提醒函》《诫勉书》等规范性材料,确保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全程留痕。
阳高县委组织部坚持聚焦中心、服务大局,针对平时督查调研、上级检查通报、领导工作调研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用好提醒、函询和诫勉措施,及时指出领导班子和干部在落实政策规定、推动任务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改进方向、及时纠错纠偏,突出抓早抓小抓经常,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和约束干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同时,加大对提醒、函询、诫勉结果的运用力度,将提醒、函询、诫勉情况作为干部任用、考察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对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对受到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干部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工作、整改情况,注重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分析原因,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提振精气神,防止“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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