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持续净化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了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日前,该局向社会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一、大同市某建材经销部侵犯“日丰”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3月14日,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举报,辖区某建材经销部销售侵犯“日丰”注册商标专用权管件及水暖配件,涉嫌侵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经销部正在销售的标有“日丰”商标的23套地暖分水器、2套前置过滤器、31根PPR管件。经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鉴定为侵权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30000元。
二、大同市某机电经销部侵犯“大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3月10日,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诉,辖区某机电经销部销售侵犯“大艺”注册商标专用电动工具。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经销部正在销售的12套“大艺”电动工具。经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鉴定为侵权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0000元。
三、大同市某轻钢龙骨经销部侵犯“KNAUF”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年8月19日,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可耐福新型建筑材料(芜湖)有限公司投诉,辖区某轻钢龙骨经销部销售的标有“KUNFA”轻钢龙骨涉嫌侵犯“KNAUF”商标专用权。经现场检查,该轻钢龙骨经销部货架上有标有“KUNFA”轻钢龙骨合格证的轻钢龙骨124根。执法人员认定该“KUNFA”商标侵犯了“KNAUF”商标专用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5000元。
四、大同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侵犯“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专用权案
2022年8月17日,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监测信息线索,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在售商品“山西老陈醋”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用“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在淘宝网络平台进行宣传销售食醋产品的行为属侵权行为,违反了《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5000元。
五、大同市某工矿设备销售处侵犯“贝克”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年8月17日,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天津贝克电气有限公司举报,辖区某工矿设备销售处销售的标有“贝克”商标的通信线缆涉嫌侵权。现场检查发现,该销售处正在销售的3盘标有“贝克”商标的通信线缆,经天津贝克电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鉴定为侵权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5000元。
六、大同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潍柴”“玉柴”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年7月27日,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厂家举报,辖区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装载机配件涉嫌侵权。现场检查发现,该经销部销售的619件装载机配件经现场鉴定为侵权产品,侵犯了“潍柴”“玉柴”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20000元。
七、大同市某电讯有限公司侵犯“苹果”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年5月7日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据消费者投诉在辖区某电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销售的180个“苹果”手机充电器经鉴定为假冒侵权产品,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52000元。
八、大同市某烟酒店侵犯“汾酒”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年5月13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山西杏花村汾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工作人员投诉某烟酒店涉嫌销售侵权酒品。经查,该烟酒店负责人所销售酒品是2021年回收的酒品,当事人不认识供货人也无法联系,同时没有进货票据和厂家资质,经打假办工作人员现场鉴定所销售酒品为侵权酒品。根据酒品厂家指导价格证明,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48587元,酒品均未销售,无违法所得。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人民币60000元。
九、大同市某汽车修理厂侵犯“嘉实多”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年6月15日,灵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辖区内某汽车修理厂销售的“嘉实多”机油,涉嫌侵犯“嘉实多”注册商标专用权。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正在经营销售的“嘉实多”注册商标机油,经鉴定属于假冒“嘉实多”注册商标的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8115.5元。
十、大同市某电线电缆销售部侵犯“特一”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年8月3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接到市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问题移交单,大同市某电线电缆销售部涉嫌销售假冒河北民丰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特一”牌聚氯乙烯绝缘阻燃电线。经查,该电线电缆销售部在2022年6月初从流动商贩购进标称河北民丰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特一”牌聚氯乙烯绝缘阻燃电线32盘,未进货查验,没有进货票据和厂家资质。经权利人鉴定,32盘电线非河北民丰电缆有限公司生产,属于假冒侵权产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电线32盘,罚款5000元。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gsyl/lzgs/10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