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文明办获悉,我市将开展评选宣传活动,选树宣传一批文明诚信先进典型,充分展示诚信先进典型的良好形象,发挥正面引导和示范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营商、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和浓厚氛围,促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诚信的良好氛围。
根据《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将紧密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具体要求,继承发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契约精神,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培育全社会的诚信意识,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评选发布“诚信之星”,宣传推介诚信先进典型,激励人们更好地讲诚实、守信用,努力打造“诚信大同”城市品牌,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此次评选宣传活动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强化诚信建设为主线,以褒扬诚信为重点,在全市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
评选宣传活动诚信企业参选范围为在我市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两年及以上;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依法规范本企业的经营行为,提供优质的商品、优良的服务;信誉良好,依法纳税,主动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督管理的企业;文明经营,诚信经营,两年内无违法失信情况,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受过行政处罚。诚信商户参选范围为在我市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两年及以上;有健全的经营服务机制,确保经营活动的安全、卫生与质量,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虚假宣传服务,价格合理明示,服务热情周到,无违法、违规行为;文明经营,诚信经营,两年内无违法失信情况,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受过行政处罚。诚信个人参选范围为具有大同户籍的市民和在我市居住或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外地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近两年无逾期不偿还贷款、骗贷等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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