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8日从市科技获悉,2022年山西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始认定,我市符合认定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主体需在6月30日前进行申报,组织推荐部门需在7月10日前进行推荐。
据了解,申请认定省级孵化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主体发展方向须明确,具备突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的服务宗旨;管理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0%以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30%以上;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达3000平方米以上);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20家以上);累计毕业企业达到10家以上;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专利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孵化器的运营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并按山西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数据,且数据齐全、真实。
据了解,各市科技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高新区管委会为本地区组织推荐单位,省教育厅为高校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推荐单位。省科技厅对提出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实地抽查考察后(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考察),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并依据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以文件形式确认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gsyl/lzgs/2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