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位于大同公园内的古树名木没有得到有效保护,该院立即开展专项行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为古树名木筑起保护屏障,有效改善了树木的生长环境。
古树名木是林木资源中的瑰宝,是一个地区人文历史的见证,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社会和科研价值。近日,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位于大同公园内的1棵槐树(编号:14021300003),树龄110年;1棵刺槐(编号:14021300007),树龄104年。两棵树均属三级古树,系《大同市平城区古树名木名录》保护对象,但古树周围存在未设置围栏保护、未及时养护、病虫害防治不到位等问题,危害古树健康生长,还容易危及过往行人安全。针对这种情况,该院立即向相关管护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未尽到古树保护责任的行为进行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相关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行动,目前,已设置保护围栏、捆绑标志牌,并制定了定期进行浇水和喷洒农药,保持土壤湿润,防止病虫害;加强日常防护、加大巡查力度,实时对古树名木生长状况进行监控,施行养护措施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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