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已进入防火关键期,特别是春耕时节焚烧秸秆现象增多,存在较大火灾隐患。对此,我市开展了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5人因“露天焚烧秸秆”被行政处罚。
日前,阳高县公安局大白登派出所民警、辅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该县八里台村耕地里有冒烟现象,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张某在自家耕地里焚烧秸秆,派出所民警、辅警立即将火扑灭,并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此后,该局王官屯派出所民警、辅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王官屯镇都司口村耕地里有冒烟现象,民警、辅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郭某、杨某英二人分别在地里焚烧高粱秸秆,该所民警、辅警立即将火扑灭,依法给予其二人行政处罚。
近日,云州公安分局巡警大队民警、辅警在巡逻时,分别发现董某、苟某在耕地内焚烧秸秆,巡逻民警、辅警迅速将燃烧的秸秆扑灭后,分别将嫌疑人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二人均对其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依法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请自觉遵守禁燃禁烧规定,争做文明守法公民,坚决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处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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