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同市平城区部分群众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被个别人员煽动情绪,无视静默管理规定,聚集滋事,存在重大疫情传播风险,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平城公安分局对相关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现将相关案例通报如下:
一、2022年10月29日,平城区天锐益城小区业主闫某雷等人为了宣泄不满情绪,制造声势、扩大影响力,通过在微信群内煽动业主聚集,暴力损坏小区大门,导致部分业主在街道上聚集,造成重大疫情传播风险和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闫某雷等人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2022年10月28日,平城区柳港园C区业主游某龙等人在微信群内煽动业主在小区内非法聚集滋事,拒不听从社区工作人员和现场民警劝阻,组队绕行小区,并通过网络平台大肆散播,造成重大疫情传播风险,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游某龙、魏某富、仝某兰等8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目前,公安机关对该案进一步办理中,如涉嫌刑事犯罪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2022年10月27日,平城区绿洲西城小区(三期)部分业主无视静默管理规定,为了宣泄不满情绪,在小区内大量聚集,存在重大疫情传播风险。公安民警在现场出警处置时,杨某琴、刘某林、杨某城为发泄不满情绪围堵警车,阻碍现场民警执行职务。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杨某琴、刘某林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对聚众扰乱公共秩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杨某城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
当前,正值我市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服从静默管理各项措施,不聚集、不扎堆、不滋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理渠道表达诉求。对编造、散布煽动性言论的,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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