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发字〔2017〕50号)精神,经我委核定,拟对我市290个行政村被确定为2017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行政村、98个行政村被取消2017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行政村(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1月15日至1月29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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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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