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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网络编辑 大同 2022-12-13 17:47:15 0 法治 宣传教育 宪法

(2016年12月29日大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圆满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大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保障我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推动我市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加强法治大同建设,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体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二、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推进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交通管理等全市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推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

四、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五、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从青少年抓起,落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大纲,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完善法治教材体系,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

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在全社会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规定变成引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范。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县(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八、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新技术等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结合社会热点,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大众传媒开展公益普法的社会责任,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九、健全普法责任制。全市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媒体的普法责任,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辟公益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吸收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

十、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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