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展览馆)大楼始建于1969年,原名“毛泽东思想展览馆”后更名“大同市展览馆”。整座大楼占地面积为3.2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为1.8万平方米,七十年代是华北地区最大的展览馆之一,大楼建筑结构呈“工”字型,风格庄重、雄浑,是新中国以来大同人民建设大同城市的结晶。
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于1992年由原大同市展览馆更名,为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定编37人,详见同政办发【2011】197号文件。中心设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2名。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宣传科、策划科、技术科、保卫科。配备正科级干部5名,副科级干部7名。中心现有在职党员23名。专业技术人员19人,其中高级职称4名,中级职称10人,初级5人。技师2人,高级工1人。另,有讲解员12名,劳动合同2名。
文化艺术中心,一直是我市社会公益性展览服务单位,通过40多年来的工作,已成为主要展示大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第一窗口,也是展示大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历史文化名城风采的重要阵地,也成为了我市爱国主义、爱社会主义、爱市教育活动的重要基地之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由本单位一家构成,无下属单位。
二、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表
2016年大同市文化艺术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预算收入总计628.61万元,比2015年预算收入总计612.70万元增加2.60%,其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28.61万元,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2.70万元增加2.60%。
2、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预算支出总计628.61万元,比2015年预算支出总计612.70万元增加2.60%,其中2016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为441.18万元,比2015年教育支出预算448.76万元减少1.69%,2016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为159.45万元,比2015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39.82万元增加14.04%,2016年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为27.98万元,比2015年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4.12万元增加16.00%。
3、“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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