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古城周边道路交通,市政府决定改造平城街中段、北都街中段道路,现将征地、房屋征收等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道路名称及土地房屋征收范围(2项)
1、平城街中段。魏都大道东二路至北苑路(原黄花街),全长1.2公里,红线宽度50米;
2、北都街中段。楼房巷至福康巷,全长1.1公里,红线宽度50米;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
三、征地、房屋征收(拆迁)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和集体土地,由所属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实施征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作。
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迁移。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回收;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收回;农村集体土地,道路占用的按市政道路征地标准征用,绿化用地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房屋征收部门要尽快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八、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16年6月3日前到所在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房屋征收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征收部门完成征收、拆除。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道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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