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局、办,各人民团体,各国省市属企事业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做到精准救助、精准帮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做好关心群众工作,特别是要摸清困难群众数量和需求,统筹各方面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献爱心和志愿服务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冬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入困难群众心中。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作风,自觉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落实好中央扶贫惠民政策,深入到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困难家庭和困难群众中去,切实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好社会保障各项措施,组织好对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的走访慰问。及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农村五保对象、城市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运行机制,提高办理效率,主动关注弱势群体生产生活,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安排好他们的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人管、受困有人帮。落实好扶持就业的各项政策,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残疾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
二、做好重要商品供应保障工作,确保节日市场平稳运行。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的消费需求,落实好各项调控措施,组织好各类货源供应,加大市场监测和调控力度,稳定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商品供应。加强煤电油气的产运销衔接,完善应急调控预案,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和价格基本稳定。严格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影响。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围绕节令食品排查风险隐患,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加强节日期间各种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管理,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执法,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适应和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中国特色节日氛围。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时代主旋律。要组织开展以年节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文化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丰富和活跃节日期间城乡居民文化生活。要按照市场化运作为主的方式办好“古城灯展”等各类群众性的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普及推广活动,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活动,为基层一线群众提供更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节日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检查,继续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坚决抵制低俗,强化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出版等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种网络违法行为,净化节日文化环境。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大力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倡导文明旅游,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要做好各类文化活动组织实施方案,防止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确保有序和安全。
四、认真组织春运工作,服务好人民群众节日出行。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科学调度各类运力资源,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根据节日期间人流车流道路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充分做好预警提示和应急处置准备等工作,努力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好。强化客运安保工作,加强交通安全监管执法,特别是加强长途客货运车辆和外地回同过节车辆的监管,杜绝超载、超速、酒驾和无证、无照运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有序顺利。
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抓好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商贸服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拉网式”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强化燃气管网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超能力生产、突击生产、违章作业等威胁安全的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大型集会、烟花爆竹燃放等活动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对商场、学校、幼儿园、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监控,完善应急预案,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火灾等恶性事故。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监测预报,做好紧急协调联动工作。要着力做好信访工作,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非法集资、劳资纠纷等问题的源头防范,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要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稳控力度,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治安管控,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要健全应急保障和防控机制,做好重大流行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深入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强化涉恐要素基础排查管控,加强应急防范处置,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
六、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确保务实节俭文明过节。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坚持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优抚对象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肃财经纪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积极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七、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分解到具体的人,落实到具体的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与正在深入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我市的“冬季行动”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认真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八、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要害部门、重点单位的值班岗位必须由专人坚守,不得安排无关人员顶班,严禁擅离职守,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公安、消防、医院、气象、银行、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以及安全监管、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交通运输、旅游、工商、质监、物价等服务民生的政府部门,要在安排好本系统本单位值班工作的同时,加强一线力量,及时处理相关业务,细化应急预案,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节日期间值班情况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将对节日期间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各县区、各部门要在2015年12月30日前将元旦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名单、通讯方式报送市委总值班室和市政府值班室;在2016年2月1日前将春节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名单、通讯方式报送市委总值班室和市政府值班室。
市委总值班室:
电话:6021602 6033525
传真:6021043
市政府值班室:
电话:5189001
传真:5189001
中共大同市委办公厅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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