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均获通过。主要审议意见如下:
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报告的意见建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开展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形势向好发展。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经营者要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树立守法诚信的经营理念。对消费者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依法维权意识。通过宣传引导,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健全监督体系,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加快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整合食品安全检测监测等技术监督资源,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采取岗位轮训、交叉任职、优胜劣汰等措施,提高专业素质,强化执法能力。
(三)强化部门协调,狠抓监管薄弱环节。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和部门监管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围。特别要认真抓住市区小摊贩和小食点等监管薄弱环节,加强流动执法,严格卫生检查,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建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平安大同”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细摸排、出重拳、严打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
(一)继续保持“打黑除恶”高压态势。坚持“稳准狠”和“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以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为重点,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要抓住当前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如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入室盗窃、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及厂矿、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黑恶势力(犯罪),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以公正执法为重点加强公安队伍自身建设。要坚持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规范公安干警执法行为,既要制止滥作为,也要防止不作为。要加强社会治安信息分析评估工作,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
(三)全面提高依法侦办案件的能力。要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犯罪的新特点和复杂性,在侦办案件过程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意识,按照法律程序和法定标准收集、固定证据,提高案件侦办质量,确保证据实、诉得出、判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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