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在中共大同市委和民建山西省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任务,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2、推动和帮助会员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理论,加强思想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和巩固本组织,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和参政议政人才;管理机关建设事务。
3、自单位成立以来长期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荣誉与共”的16字方针,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其主要职能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民建大同市委为正县处级单位,内设一个综合性办公室,负责承办民建大同市委的日常工作。
三、民建大同市委2014年部门预算表(附件)
民建大同市委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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